文档介绍:土地承包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就土地承包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承包标的数量:乙方承包的土地为甲方拥有的位于乌苏市甘河子镇大地农场处,面积1600亩,包括2口机井(水泵75KW2台);2部渠水滴灌设施(2台45KW水泵);2台变压器(、KVA各1台)、4个启动箱();2套滴灌设施以及1600亩土地的水带、10千伏线路、砖混结构房屋2栋共计12间。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5年,即自2015年11月5日起至2020年11月5日止。三、承包费:每亩560元/亩,560元/亩×1600亩=896000元(捌拾玖万陆仟元整)。四、押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押金100000元(拾万元),在合同履行期满后,经甲方对标的物验收无损后,退还乙方,如有损坏,折价赔偿;承包期间,乙方不得反悔,否则,押金不退,所收承包费不退。五、乙方在承包期间所产生的电费、水费有乙方自己承担。六、甲方的权利、义务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前因该总土地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合同签订后,因该宗土地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3、乙方超种(指在1600亩之外)土地,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4、2020年秋收后将1600亩地的水带完整的交付给甲方;否则将在押金中扣去。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私自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除政府干涉该宗土地的种植,甲方全额退还乙方的承包费不在有其它任何纠纷;6、甲方特别申明:乙方若用渠水,由乙方自己解决,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承包土地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甲方的土地和一切设施交给乙方后,农场的管理和所有设施的安全、维护、维修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发生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补齐、维修。乙方应及时交清所用电费、水费;所产生的违约金应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包到期后,完整的交给甲方。2、交清承包费后,乙方对土地经营的一切收益全归乙方所有,在经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