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类(如中师、艺校、职专等等),公办、民办的只要承认学历皆可。福建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简章第一条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第二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法规; 、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省监察部门颁布实施的其他有关招生考试管理规定; (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第三条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 (符合报考少年班条件者或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另有规定者除外); (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考试,下同)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 ***、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第四条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科类分为文史类、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和理工类、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报其中一类;另外,在填报升学志愿时,文科艺术类和文科体育类可以兼报文史类院校(专业),理科艺术类和理科体育类可以兼报理工类院校(专业),其余类别之间不能兼报或跨报。报考艺术类[除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外]和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在报名时还应确定本人拟参加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类别(具体类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只有参加了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并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第五条高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申请报考高校的考生[包括统考生、单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小语种考生、盲聋哑特教考生、职教师资班考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等)、自主招生考生、保送生、推荐免试生、少年班考生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进行预报名。网上预报名完成后,除经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书面同意者外,所有考生均须在本人就读地或户籍地所在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各县(市、区)高招办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报考确认点。各报考确认点要在醒目处张贴报考简章、现场确认程序、确认须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并设立咨询处以方便考生咨询。第六条除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外,户口新迁入(2010年8月1日及以后迁入)我省的考生,必须同时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且已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在我省报考。第七条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居住地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并确认。第八条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26日—12月4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至9日,逾期不再受理。第九条现场确认时,申请报考者须提交本人有效户口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应届生凭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户口新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