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书式四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申请人名称(中文):(英文):申请人地址(中文):(英文):是否共有商标:□是■否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代理组织名称: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类别: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申请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注:请按背面说明填写填写说明:。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注明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是否共有商标”一栏选择“是”。共有商标变更申请由代表人提出,同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申请人授权。申请人名称/地址一栏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其他共有人名义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申请号/注册号)的变更申请事项。,不需要填写变更前地址;仅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要填写变更前名义。,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共有商标申请变更的,此栏由代表人盖章(签字),其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书的附页上盖章(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每份商标变更申请费500元整。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附页)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