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共韩城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第五届司马迁文化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党(工)委、党组,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韩各单位,市文联所属各学协会: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精品文艺创作,培育和打造地方文化品牌,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设立韩城市司马迁文化奖(韩字〔2008〕52号文件)两年评选一次的规定,决定在2017年开展第五届司马迁文化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沙利娜中共韩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组长:赵雅丽韩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成员:程涛中共韩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高小平中共韩城市委外宣办主任樊君峰韩城市文联主席冀志超《韩城日报》社长毋善贤韩城市文体广电局局长郭佩生韩城市财政局局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宣传文艺科,主任由樊君峰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评选日常组织工作。(二)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分设文学艺术类和新闻类两个评审组。(10人)由省文联、省作协推荐知名专业人士担任。(7人)聘请《陕西日报》、《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专业人员担任。二、评奖标准(一)、戏剧(含韩城秧歌)、电视剧(片)、电影、散文、诗歌、报告文学、论文、快板、书画、摄影、舞蹈等作品具备的条件:(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代表先进文化发展方向,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歌颂改革开放,歌颂人民群众新的精神风貌。(2)内容健康向上,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能体现时代精神、民族精神和韩城特色,具有团结奋进、昂扬向上的基调,给人以启迪和鼓舞。(3)具有较高的艺术品位或学术水平,主题鲜明,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社会产生广泛影响。(4)在2015年元月1日——2017年2月28日之间创作生产的反映韩城地域特色的文学艺术作品,且在韩城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出版社正式出版,或在市内外公开上演,或在专项评比中获韩城市级以上奖励。我市作者在全国知名网站上发出的以韩城为题材的网络文学作品,也在评选之列。(1)戏剧要求人物形象鲜明,语言生动,结构完整,表演细腻准确,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审美情趣。演出10场次以上,观众1万人次以上,产生良好社会反响。(2)电视艺术作品要求构思精巧,语言精炼,切入自然,切换流畅,镜头简洁,制作精良、背景设计浑然一体,在韩城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有较高的收视率,并产生良好社会反响。(3)电影要求创作手法新颖,故事情节感人,语言生动凝炼,艺术性、观赏性较强,在院线、网络或在各地巡映产生良好社会反响和一定经济效益。(4)小说集、散文集、诗歌集、书画集、摄影作品集等要求国内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且印数1000册以上,制作精良,装祯规范,印刷清晰,没有明显的错别字。(5)小说、散文、诗歌要求在渭南市级及以上正式文学期刊上发表。(6)报告文学、论文要求必须反映与韩城相关的内容,并在渭南市级及以上公开文学期刊上发表。(7)书画作品、摄影作品要求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协会组织的专项评比中获得奖励。(8)音乐、舞蹈、韩城秧歌要求作品主题鲜明,编导手法新颖,属原创作品,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并产生良好社会反响。(9)获同等奖励级别的参评作品,长篇小说、戏剧、电影优先考虑。(二)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