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芅司法考试的再思考:助法学教育一臂之力螀王立民葿司法考试虽然在形式上是一次遴选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的全国性考试,然而其实际意义远远超过这种遴选。其中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有利于树立司法权威莇司法考试不能与法学教育相背离,否则就会冲击这一教育。去年的考试内容没有把法学中的14门核心课程都纳入考试的范围,这容易给考生造成一种错觉,即没有参考的课程与司法考试无关,这种课程也就不那么重要。这会对法学教育产生负面影响羅没有数量就不会有质量,要保证一定的质量就必须有一定的数量。如果司法考试通过率太低,从中筛选法官、检察官或律师就会产生困难,再选择的余地将会更小,这同样不利于形成一个法律从业人员的精英层,一定程度上也会直接影响到中国法治的进程中国的第二次司法考试即将来临。然而,去年第一次司法考试中留下的有些问题仍值得回味,值得思考。袁司法考试虽然在形式上是一次遴选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的全国性考试,然而其实际意义远远超过这种遴选。其中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有利于树立司法权威。这种权威的树立是由于这一考试有利于实现以下几个基本一致:首先,它有利于实现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理念的基本一致。他们面对同样的试题,必须基本掌握和理解试题中贯彻和体现的法治意识和理念;其次,它有利于实现法律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的基本一致。他们要解答的试题中有关于职业道德的内容,要通过考试就必须回答和掌握其中的内容;再次,它有利于法律从业人员掌握的法律知识的基本一致。他们要通过考试就必须基本掌握考试中所涉及的法律知识;最后,它有利于法律从业人员运用法律知识能力的基本一致。这次考试的考题中,有相当部分是应用性的内容,他们必须具有基本的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才能顺利通过考试。这些都对树立司法权威至关重要,而司法考试则能助一臂之力。薈这一考试能树立司法权威还因为它克服了过去相似考试的不足,而基本拉平了中国法官、检察官与律师准入的门槛。中国自1986年开始举行全国性的律师考试,律师准入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要通过这一考试。这一考试的通过率不高,近几年的通过率都在百分之十。那时法官与检察官也有准入条件,也要参加一定的考试,但这种考试都在本系统内进行,而且通过的比例要比律师的通过率高得多。于是,不少知情者便有微词,认为中国法官和检察官的素质不及律师高。这无疑是对司法权威的一种挑战。现在的司法考试基本拉平了法官、检察官与律师的准入条件,自然提高了法官、检察官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改善了他们的形象,有助于树立司法权威。螆中国司法考试的结果还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被人们作为客观评价考生及其所在单位法律水平的一个标志。去年的司法考试是国家举办的全国性统一考试,这种考试比较公正,其结果也比较令人信服。因此,人们往往会将其结果来评判考生及其所在单位的法律水平。去年,有许多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和法学院中的相关人员都参加了这一考试,但其结果大不相同。有的单位的参考人员通过率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有的则“全军覆没”。有媒体报道了考试成绩为第一、二名的考生后,不仅考生本人名声大振,培养他们的学校也增光不少。然而,有的省的法院、检察院的考生通过的比例比较低。有报道说,某地有9000人参加考试,其中来自法院和检察院的有1700多人,约占百分之二十,“但是通过考试者却寥寥无几”。这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考生及所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