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安发(福建)生物科技园—安发大厦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工程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工程内容:水电安装工程;(1)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2)室内电气照明线路、电缆、配电箱预埋及安装; (3)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 (4)消防所有管网更改预埋及安装; (5)弱电预埋及设备安装;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2、承包范围:包消防管网更改及安装、弱电的预埋与安装、室内等所有一切给排水,强电的预埋与安装、调试检测工作。3、承包的主要内容:施工图纸方案中的水电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及消防管网的更改工程。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并组织完成。三、合同工期: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122日历天;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四、质量标准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①建设强制性条文;②《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③《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④《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⑤《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⑥《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⑦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合格”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五、文明工地、安全标化标准:1、遵守甲方及业主有关文明施工、安全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现场使用的设备无条件满足业主的安全要求,材料堆放整齐,安排一至两人专门从事清扫整齐工作,若因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等原因引起业主对甲方的罚款,甲方均从乙工程款中扣除。2、在施工中应做到精心策划、实施,乙方违规操作以及为完成本工程雇佣的人员造成他人伤害或自身受到伤害,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六、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工程约定单价为不含税综合单价:元/㎡;2、每月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付%的工程款。工程量按实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