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程名称:连江凤翔名仕物业、电梯厅、门厅装修施工工程工程地点:连江丹凤路北侧发包方(甲方):福建省龙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签约地点:连江签订日期:年月日室内装修施工工程合同发包方(甲方):福建省龙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连江凤翔名仕物业用房、门厅室内装修施工工程2、工程地点:连江丹凤路北侧第二条承包范围和内容(设计施工图见附件)设计图纸要求的装饰、土建及水电安装第三条承包方式1、本工程以包设计(如有)、包工包料、包税金、包场地清理、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保修的形式由乙方承包。2、结算方法:工程量按照甲方确认的竣工图纸、图纸变更及现场签证及技标预算报价进行计算。3、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甲万技术人员。4、甲方认为部分价格比较昂贵的装饰材料或灯饰可采取自甲方自行采购的方式,甲方供材结算方法如下:%作为采保费。第四条工期(一)工期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最终验收之日止,共计60日历天。(二)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2、不可抗力因素。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一)工程质量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监督。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应达到优良。(二〉验收1、验收标准: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2、验收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或甲方提出的有关技术指标要求,相应的材料质检报告。由甲方、设计单位等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初验及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3、乙方应于验收合格后7天内将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资料交付给甲方。第六条材料设备供应(一〉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及设备:1、甲方将材料及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并提交列明材料品种、规格、颜色、材质等清单,由乙方签收。2、乙方验收并签收甲方提供的材料后,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发现遗失或损坏,白乙方负责赔偿。3、甲方必须对所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所进玻化砖、仿木砖必须经过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二)由乙方购买及提供的材料及设备(详见附件):1、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乙:必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质量负全责。主要装饰材料及主材价格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2、乙方提供材料的,应向甲方提交列明材料品种、品牌、规格、颜色、材质等的清单,经甲方代表核实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3、乙方对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变更或代用其它材料的,应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通知,经甲方及设计单位同意并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第七条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一)工程图纸内包干价人民币¥450000(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按包干价结算。当工程项目变更较大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