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五章国际贸易体制
国际贸易条约与约定
区域经济一体化
全球多边贸易体制
第一节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
一、贸易条约与协定的概念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地区或贸易集团为了确定彼此的经济关系,特别是在贸易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
第一节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
二、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种类
(Treaty merce and Navigation)
通商航海条约是全面规定两国间经济贸易关系的条约,涉及到缔约方经济与贸易关系的各个方面的问题,不仅涉及到贸易问题,而且也就某些经济协作问题进行规定,因此往往成为两国间建立和发展经贸关系的基础。
第一节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
贸易协定是缔约国之间为巩固和发展彼此间经济、贸易关系而签定的一种书面协议,其内容通常包括:贸易额、双方出口货物作价办法、使用货币、支付方式、关税优惠等。
贸易协定可分为双边贸易协定(Bilateral Trade Agreement)即由两国签定的贸易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Multilateral Trade Agreement)即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国家通过谈判而签定的贸易协定。
第一节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
(Trade Protocol)
贸易协定书是有关国家在签定贸易协定之外,就两国贸易关系中某项具体问题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第一节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
(Payment Agreement)
支付协定是规定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和其他方面债权债务结算办法的一种书面协定。
(1)规定清算机构和开立清算帐户;
(2)帐户清算的项目和范围;
(3)清算时使用的记帐货币;
(4)双方债权债务抵偿差额的清算办法;
(5)确定信用摆动额。
第一节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
(modity Agreement )
国际商品协定是指某项商品的生产国(出口国)与消费国(进口国)就该项商品的价格、购销等问题,经过协商达成的政府间的多边协定。
第一节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
三、贸易条约与协定中所适用的法律条款。
(Most Favored Nation Treatment)
(1)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含义。
最惠国待遇条款是贸易条约中经常采用的一项重要条款。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国对方。
最惠国待遇的方式有两种,即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和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两种。
第一节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
(2)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范围。
①有关进口、出口、过境商品的关税及其他各种捐税;
②有关商品进口、出口、过境、存仓和转船方面的海关规则、手续和费用;
③进口和出口许可证的发放及其他限制措施;
④船舶驶入、驶出和停泊时的各种税收、费用和手续;
⑤关于移民、投资、商标、专利及铁路运输方面的待遇。
第一节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
(3)最惠国待遇适用的限制与例外。
①边境贸易
②关税同盟
③沿海贸易和内河航行
④多边国际条约或协定承担的义务
⑤区域性待遇条款
⑥其他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