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存货周转率的传统计算方法存货周转率是企业一定时期主营业务成本与平均存货余额的比率。其传统的计算公式是:存货周转率(周转次数)=主营业务成本/平均存货余额;其中平均存货余额=(存货余额的年初数十存货余额的年末数)/2。存货周转率是对流动资产周转率的补充说明通过存货周转率的计算与分析,可以测定企业一定时期内存货资产的周转速度,是反映企业购、产、销平衡率的一种尺度。存货周转率越高,表明企业存货资产变现能力越强,存货及占用在存货上的资金周转速度越快。二、存货周转率计算的缺陷与改进由于存货周转率指标在主营业务成本的计量、存货平均余额的计算等方面存在缺陷,影响了存货周转率功能的发挥,应予以改进。(一)主营业务成本计算的缺陷分析及改进。长期以来,一般认为企业存货的减少,,通常以主营业务成本代替存货周转速度。虽然销售原材料、用原材料转总额计算存货周转率。但这样的计算是不合理的,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存货流转时,都通过主营业务成本核算,主要表现在:,原材料流转但并不涉及主营业务成本。企业销售原材料的会计处理是:款项收到时,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结转成本时,借其他业务支出;贷:原材料。,原材料流转,但并不涉及主营业务成本。如果长期投资的公允价值等于原材料的账面价值,企业用原材料对外投资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长期投资—其他投资;贷: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企业可以存货抵债,如果用库存商品抵债,作销售处理,会增加企业主营业务成本,但如果用原材料抵债,则存货减少。结转原材料成本时同样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也就是说,存货流转,但存货的周转总额并不增加。另外,当企业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时用原材料换取对方的固定资产;企业将存货用于本企业的在建工程时,计税时视同销售,但会计处理上也不通过主营业务成本核算。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以主营业务成本作为存货的总周转额,常会导致流转额被低估,从而低估存货的周转速度。虽然销售原材料、用原材料投资、存货用于在建工程、非货币性交易以及存货抵债等不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经营业务方式非常灵活,这类业务在企业时有发生。存货周转速度加快,而存货周转率指标却不能做出正确的反映,从而影响管理者对存货使用效率的判断。改进的方法是在计算存货周转总额时,正确分析存货原材料、产成品等的贷方发生额,将主营业务成本中不能包含的周转额部分加以汇总,并计算主营业务成本与汇总额的总和,作为存货周转总额。二、计算存货的平均余额过分简化,应考虑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存货周转率计算公式中位于分母上的存货平均余额,是年初数与年末数两个时点的余额的简单平均,是基于企业存货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呈线性增长或线性减少的简单假设而确立的。事实上,对于存货额经常波动的企业,即存在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可能使计算出来的存货周转率指标脱离实际。例如某集团公司下属A、B两个企业,A企业生产销售电风扇,B企业生产销售羽绒服。A企业销售旺季在夏季,势必将生产力安排在春季,形成大量存货而在秋季与冬季,则尽量减少生产,减少存货,从而形成存货年初数与存货年末数都比较小,按此公式,相应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