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五章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买卖双方要证实交货的商品在品质、数量和包装等方面是否符合
合同的规定,就要进行商品检验。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时,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
除不可抗力之外,受损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如果买卖双方因各自的权利和
义务问题而发生争议时,可采取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如果 WTO 成员间发生贸易争端,可以通
过 WTO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包含检验检疫、索赔、不可抗力及仲裁等内容的条款,通
常会涉及订约后可能发生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因此交易双方应在合同中订立上述相关条款。
第一节商品的检验
一、商品检验的内容和意义
(一)商品检验的内容
(二)商品检验的意义
二、商品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一)在出口国产地检验
(二)在装运港(地)检验
(三)目的港(地)检验
(四)买方营业处所或用户所在地检验
(五)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检
三、商品检验机构
(一)国际贸易领域中商品检验机构的种类
(二)我国商检机构及其职责任务
四、商品检验的程序
五、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条款
(一)出口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条款
(二)进口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条款
(三)商品检验条款的注意事项
第二节索赔
一、争议、索赔和理赔的含义
(一)争议
(二)索赔与理赔
二、不同法律对违约行为的不同解释
三、进出口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一)异议和索赔条款
(二)罚金条款
第三节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概述
(一)“自然力量”(Act of God)引起的不可抗力事件
(二)“社会力量”引起的不可抗力事件
二、进出口合同中的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