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10章印花税
印花税概述
印花税的概念
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具有行为税性质。
⑴ 1950年,政务院公布印花税条例,在全国征收印花税;
⑵ 1958年,印花税并入工商统一税;
⑶ 1988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年10月1日实施。
印花税的特点
⑴征税面广;
⑵税率低,税负轻;
⑶纳税人自行完税。“三自”:自行计算、自行购花、自行贴花并画销
开征印花税的意义
⑴开征印花税,可为国家建设积累资金
⑵开征印花税,借以了解经济活动情况;
⑶开征印花税,有待于培养纳税人的自学纳税意识。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⑴购销合同
⑵加工承揽合同
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⑷建筑安装工程合同
⑸财产租赁合同
⑹货物运输合同
⑺仓库保管合同
⑻借款合同
⑼财产保险合同
⑽技术合同
⑾产权转移书据
⑿营业账簿
⒀权利、许可证照。
印花税的纳税人
是按税法规定,在我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⑴立合同人,指合同的当事人,是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义务。
⑵立据人。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
⑶立账簿人,指开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⑷领受人,指领取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⑸使用人,指在国外书立或领受,在国内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当事人各方均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减免税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⑴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
⑵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额,含加工费和代垫的辅助材料金额
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费用。
⑷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
⑸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
⑹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运输费用,但不含装卸费用。
⑺仓库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费用。
⑻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
⑼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保险费收入。
⑽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金额
⑾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书据所载金额。
⑿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其他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的件数,即账簿的的本数。
⒀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的件数。
印花税的税目、计税依据、税率及纳税人表
税目
计税依据
税率
纳税人
说明
购销合同
购销金额
万分之三
立合同人
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或承揽收入额,含加工费和代垫的辅助材料金额之和。
万分之五
立合同人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收取的费用
万分之五
立合同人
建筑安装工程合同
承包金额
万分之三
立合同人
财产租赁合同
租赁金额
千分之一
立合同人
货物运输合同
运输费用,但不含装卸费用
万分之五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仓库保管合同
仓储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