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修订申报表的背景和原则(一)修订申报表的背景自2000年度起,全国税务系统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申报过程中推行了信息量较大、较为规范的申报表及其应用软件,经过三年的运行和逐步完善,不仅从基本上满足了企业电子申报的需要,而且大大减轻了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量,在方便企业申报、提高申报质量和效率方面得到征纳双方的基本肯定,达到了预期效果。但随着企业经营和核算情况的不断变化,税收管理需求的提高,原有报表和应用软件也暴露出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加上自2002年度开始,国家实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和代码,企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原有报表的有关内容也需要作出相应调整。基于此,在广泛征求征纳双方和中介机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总局对原有申报表进行了适当修订,并于2004年1月12日以国税函[2004]54号文件形式下发了修订后的申报表(以下简称新申报表)。(二)新申报表的设计原则1、与新企业会计制度接轨。按照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对原申报表中使用旧会计科目的相关项目全部进行调整,使之与新会计科目保持一致。2、使用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和代码。对原申报表中采用的旧的行业分类标准和代码,全部按照新的标准和代码予以调整。3、精简效能。结合各地使用申报表和软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于原申报表中企业难以填写、较为繁琐和没有实质意义的申报表和相关项目,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予以调整,能保留的尽量保留,能归并的尽量归并,能删简的尽量删简;对于实际工作中需要的申报表和有关项目进行适当增加。4、优化服务。方便填写。按照通俗易懂和降低企业遵从税法成本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申报表的填报说明,理顺主表和附表之间的逻辑关系,使企业和基层税务干部按照说明能够做到准确填写。5、强化管理。按照近年来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尤其是结合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已经取消或准备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对原申报表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按照满足审核评税、税务审计和后续监管和强化日常管理的要求对有关项目进行调整。二、申报表及其附表的修订情况这次报表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根据新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的变化,对原有报表的相关项目和内容重新进行了调整和补充;二是根据新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报表的变化和适应税收管理的需要,对部分报表进行了适当增减合并;三是针对原有报表填写说明过于简略,为便于企业易于理解和填报,对原有部分报表的填写说明重新进行了补充完善;四是对年度申报表和季度申报表表头内容重新进行了规范、统一。修订后的涉外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仍分为A类和B类两种,A类报表适用于核实申报的企业,包括年度申报表和季度申报表,其中年度申报表含主表一张,附表18张;B类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的企业,包括年度申报表和季度申报表。这次修订变化较大的主要是A类年度申报表,与原申报表相比,主表增加的栏目有4个,减少的栏目有1个,调整变化的栏目有5个;附表由原来的23张调整为18张,其中合并1张、删除5张、增加1张。具体修订情况如下:(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的修订情况1、将“(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折扣与折让”、“(营业)收入净额”等三行合并为“”一行;2、将“(营业)成本”改为“”;3、将“(营业)税金”改为“”;4、将“”改为“”;5、将“(营业)利润(亏损)额”改为“(亏损)额”;6、减少“(减)额”7、增加“(减)额”;8、增加“”;9、增加“(退)企业所得税”;10、增加“(退)地方所得税”。(二)附表的修订情况1、合并1张,即原《生产性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经营收入情况表(原A14)》合并到《营业收入表(A01)》中。2、删除5张,即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全年纳税情况表(A16)》、《预提费用调整表(A403)》、《销售(营业)税金表(A03)》、《其他业务利润明细表(A06)》、《政策性抵免所得税额情况表(A15)》。3、增加1张,即《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情况表(A14)》。4、内容未作变动的2张,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年度申报表(原A13-A、A13-B)。5、仅修改填表说明但项目、内容未变的3张,即《年度亏损弥补情况表(原A09)》、《总、分支机构或营业机构应纳税所得额分配情况表(原A10)》和《外国税额扣除计算表(原A12)》。6、仅修改申报表内容、序号未做调整的6张,即《营业收入表(A01)》、《财务费用情况表(A05)》、《营业外收支情况表(A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