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业经济学
主讲教师:
车明诚
第八章农业微观经济组织
第一节农业家庭经营的含义
第二节农业家庭经营存在的原因
第三节农业家庭经营的兼业化
第四节中国农业家庭承包经营
第一节农业家庭经营的含义
一、农业家庭经营的含义 所谓农业家庭经营,就是指以农民家庭为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家庭劳动力为主所从事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又称其为农户经营或家庭农场经营。 农业家庭经营是一种弹性很大的经营方式,可与不同的所有制、不同的物质技术条件相适应,可以与不同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
二、农业家庭经营的历史演变 作为社会经济单位的家庭,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经历了许多变化,其农业的家庭经营也在各个历史阶段中多次改变其发展条件和经营内容,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在原始社会初期,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采集和渔猎是人们谋取生活资料的主要方式。进入新石器时代以后,才开始有了原始的农业和畜牧业。与这种极其低下的生产力状况相适应,是以原始共同体、氏族公社为单位的公有制。因此,家庭本身就是原始共同体,就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基本经济组织单位。
第一节农业家庭经营的含义
在这种情况下,家庭经营以家庭占有生产资料和家庭成员共同劳动、共同消费为特征。由于原始手工业的重大发展,导致了手工业逐渐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实现了人类社会的第二次大分工,进一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人们的劳动产品除了维持自己的生存以外还有剩余,于是产品交换也就开始了,私有制就渐渐出现了。在这一时期,父权时代的一夫一妻制小家庭经营开始从属于氏族公社的公有制,以氏族公社经济为主,小家庭经济为辅。随着私有财产的增多,小家庭经营活动也逐渐增多。
第一节农业家庭经营的含义
在奴隶社会里,起初是家长奴隶制,家庭生产经营首先表现为作为奴隶主的家长支配着全部家产,支配着妻子、儿女和奴隶,家长自己也参加生产劳动。随后是社会范围内的奴隶制,即奴隶主大规模地使用奴隶进行生产劳动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奴隶的反抗,奴隶制趋于瓦解,封建社会生产关系逐渐产生。
第一节农业家庭经营的含义
第一节农业家庭经营的含义
进入封建社会以后,以个体家庭为单位进行的生产有了巨大发展,成为社会范围内普遍的生产形式。较之奴隶社会来说,在封建社会里,劳动者家庭普遍有了自己的家庭经济和经营权力。但由于封建生产方式的统治,所谓劳动者自己的家庭经济和经营权,仍然是十分有限的。因为封建制度下的自耕农,是同封建的土地占有制度相联系的,尽管他们是生产资料的个体所有者,但仍然受到封建地主阶级和封建国家的剥削和压迫。
第一节农业家庭经营的含义
此外,多数农民的家庭经营并不是完全占有生产资料,耕种的土地大部分不属于自己,产品也不能完全归自己支配。他们和地主之间除了单纯的租佃关系以外,还保持着宗法式的主仆关系。总的来说,这时的农业家庭经营是自给自足的,农民在土地上的收获除向地主纳租以外,余下来的主要是供家庭消费。
第一节农业家庭经营的含义
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农业家庭经营的更高级形式——家庭农场开始在欧美出现。家庭农场是以家庭为单位经营,是一种农民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能自行决策,人身不依附于地主的独立经营的经济组织。它是独立自营的农民所经营的农场,农场主既是所有者、经营者,又是劳动者;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雇工一般不超过总劳动量的一半。
第一节农业家庭经营的含义
虽然在英国等国出现了以雇工经营为主的资本主义大农场,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实行雇工经营、工厂化劳动的资本主义大农场并没有像资本主义工商业那样得到发展。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实行雇工经营的农场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出现了一种逐渐减少的趋势。
时至今日,家庭农场在发达国家的农场总数构成中大约占90%以上,占有绝对优势,并且是最具有竞争力的农场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