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密级: 学校代码:10075
分类号: 学号:20100334
硕士学位论文
我国遗嘱继承若干制度实务问题研究
学位申请人:蒋大伟
指导教师:陈佳副教授
张金龙副教授
学位类别:法律专业硕士
学科专业:法律硕士(法学)
授予单位:河北大学
答辩日期:2012 年 6 月
Classified Index: CODE: 10075
.: NO:20100334
A Dissertation for the Degree of
China's Practical Problems of Intestate
ession Several System
Candidate: Jiang Dawei
Supervisor: Prof, Chen Jia
Prof. Zhang Jinlong
Academic Degree Applied for: Juris Master
Specialty: Juris Master(Law)
University: Hebei University
Date of Oral Examination: June,2012
摘要
摘要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个人意识的觉醒,人们逐渐摆脱了过去由法律来安排自己死后对
于生前财产的处分,而更倾向于依照个人的意志来处分自己的生前财产,这无疑是一种
进步,是法律对私有财产和个人意志的保护和尊重。继承法律制度是由法定继承和遗嘱
继承两部分共同组成,其中,遗嘱继承制度是一项依个人意志处分自己财产的制度,其
效力高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制度的应运而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与一个国家
的经济、政治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有着密切联系的,它的产生和发展有着重要的社会意
义。
本文拟通过对遗嘱继承制度的遗嘱方式、遗嘱之撤销和变更、遗嘱自由原则和限制
以及遗嘱之执行四项制度在我国的司法实务现状以及对比国外立法和我国台湾地区对
相关制度的规定,发现和探究我国《继承法》对于这四项制度的规定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进而提出完善该四项制度的一些制度构想,希望能对我国《继承法》的发展和我国司法
实务的提高有所裨益。
本文的开篇部分是简短的引言,而后是正文,正文是由四部分组成。
正文第一部分是对我国《继承法》中遗嘱继承若干制度的司法实务问题的分析和研
究。笔者拟通过一系列的司法案例来凸显我国《继承法》中遗嘱方式、遗嘱的撤销和变
更、遗嘱自由原则和限制以及遗嘱执行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进而进行分析和简要
总结。
正文第二部分是国外立法和我国台湾地区对遗嘱方式、遗嘱的撤销和变更、遗嘱自
由原则和限制的介绍,具体以德国、法国、瑞典、日本、英国和美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
的法律法规为例进行说明。
正文第三部分是我国《继承法》对遗嘱继承中遗嘱方式、遗嘱的撤销和变更、遗嘱
自由的和限制以及遗嘱执行人制度规定的详细介绍。
正文第四部分是探究我国《继承法》对遗嘱继承中遗嘱方式、遗嘱的撤销和变更、
遗嘱自由的原则和限制以及遗嘱执行人制度存在的立法缺陷和不足,通过取长补短和借
鉴国外立法优秀的制度,进而提出完善相关制度的立法构想。如我国《继承法》应增设
特留份制度来更好的保护继承人的权利。
关键词遗嘱继承遗嘱方式遗嘱自由遗嘱的撤销与变更遗嘱执行人
I
Abstract
Abstract
Along with social progress and individual consciousness, people are turning away from
the past to arrange their own death by the law for the disposition of property during his
lifetime, but more likel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will of individuals to dispose of their property
during his lifetime, this is undoubtedly a step forward , is the law of private property and the
protection of personal will and respect. Inheritance is the legal essor of 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