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业主公约
文本名称
业主公约
受控状态
编号
一、总则
为加强物业公司管理水平,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定本公约。全体业主/住户均须自觉遵守,并据此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一、物业基本情况
:
物业名称;
座落位置;
物业类型;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住宅面积。
,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二、物业使用
、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
、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部门。
,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部门,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不得在午休与晚上八点之后的时间内施工。
、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部门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的乱搭、乱贴、乱挂,或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