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解读
[提要]什么是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什么是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客体、对象?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如何定罪量刑?
、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属于情节犯,必须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
、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客体?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客体是公民的个人信息权。
个人信息权是指公民个人对其个人信息资料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个人隐私不得侵犯、由此带来的财产权利以及限制他人非法收集、转让和出售的权利。
、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对象?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对象是公民的个人信息。
(1)个人信息定义类型:
:个人信息包括人之内心、身体、地位及其他有关于个人一切事实、判断、评价等所有信息在内;
:个人信息系指社会中多数所不愿向外透露者,或是个人极敏感而不愿他人知道者;
【主流学说】:个人信息是指那些据此能够直接或者间接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而又与公共利益没有直接关系的私有信息。
(2)个人信息特征:
:个人信息主体不包括法人或者非法人的组织;
:个人信息是一切可以直接识别(直接信息)和间接识别(间接信息)的有关本人信息的总和;
:个人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限于少数人知道。
(3)个人信息权利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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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新型具体】人格权说。
本罪个人信息特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
①利用“公权力”或者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信息;
②包括能将个人直接或者间接识别的一切信息。
、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客观方面?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1)违反国家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不构成本罪。
(2)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的行为:
,自己从中谋取利益的行为;
,将自己履行职务过程中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以出售以外的方式提供他人的行为(不包括自己使用的行为)。
(3)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的数量、次数较多,获利较大,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给公民个人生活或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者所出售、非法提供信息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等。
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