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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学习交流-纳税调整讲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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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学习交流-纳税调整讲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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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学习交流-纳税调整讲义.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学****交流
天津东丽国税局陈东
交流要点:
结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及国税发(2009)2号文件《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重点交流以下工作实务:
企业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申报和判定标准。
国际上通行的转让定价方法和我国的现行的转让定价方法。
跨国集团转让定价方法的判定及转让定价合理性的测试。
企业如何准备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
税务机关转让定价的调查和调整。
企业如何申请预约定价安排及签订预约定价协议的意义。
特别纳税调整
我们也****惯称呼为反避税,反避税是国际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的重要体现。
所得税法第六章。参照国际惯例,对反避税进行全面立法,包括反避税领域的转让定价、成本分摊、预约定价、资料提供、受控外国公司、资本弱化、一般反避税条款以及加计利息等方面的内容。
法共8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八条),条例共15条(第一百零九条—一百二十三条)。
法涉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 4条
条例涉及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7条
中国外企避税的主要形式
高进低出避税
低进低出
利用新办企业税收优惠避税
利用加工费方式缩小税基避税
资本弱化避税
避税地避税
其他避税方式
避税与偷税的区别
主体不同
调查重点不同
信息来源、利用不同
查处策略不同
使用方法不同
结论效力不同
避税成因分析
政治的因素
外汇政策的因素
利益独占的因素
法律不健全的因素
国家层面反避税力度的因素
合资企业与独资企业
合资与独资的业务往来,税收优惠,利润转移。
合资成为独资。“母鸡和猪合资开饭店”
转让定价—基本原则
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转让定价遵循的原则
独立交易原则
我国以往法规的规定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中不按独立企业间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税收入或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法进行调查、审计并实施税收调整的工作。
OECD的表述
当两个公司在其商业或财务关系上制造或强加上不同于独立企业之间的条件时,一个公司应取得但由于这些特殊条件而没有取得的利润,应包括在该企业利润之内并相应地予以征税。
转让定价—关联关系判定
与原规程主要变化的内容
关联方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条例第一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