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员工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一套以绩效管理为基础、与市场接轨的薪酬体系,吸引优秀人才,留住关键人才,提高公司竞争力,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管理原则及适用范围第二条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预算刚性原则。薪酬总额不超过总经理批准的预算额度。2、市场导向原则。薪酬水平主要参照市场同业同类公司水平及人才市场同类人员薪酬水平确定。3、动态管理原则。以岗定薪,岗变薪变,薪酬分配实行动态管理。薪酬水平根据市场水平及员工绩效等情况定期核定。4、公司价值导向原则。公司内部薪酬首先向重要岗位倾斜,同时兼顾公平。其次向骨干员工倾斜,使那些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出突出才干,做出优秀业绩的员工,能够获得更高的工资待遇。5、保密原则。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所有员工均不得打听、传播、议论自己或他人的工资情况。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的范围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其他特聘专家、短期劳务人员以及返聘人员,按聘用协议约定执行。第三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在岗员工薪酬实行月薪制,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构成。试用期员工薪酬按照本办法有关条款执行。第五条设立总经理奖金,用以奖励在工作中做出重要或重大贡献者。奖励金额为月工资的1-5倍。重要或重大贡献包括:1、对生产制造工艺或技术有重大改进;2、对产品、工程、研发项目有重要贡献;3、在管理方面有突出表现;4、开拓重要市场。5、贡献奖由本人或直接主管申报,所在部门审议,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讨论批准。第四章管理权限第六条员工年薪水平由人力资源部建议,总经理确定;总经理奖金由总经理确定。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薪酬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薪酬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并对公司薪酬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进行指导和监控,同时负责起草、宣传、解释公司有关制度规范。第八条薪酬标准的制定及程序: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参照人才市场同类人员薪酬水平,确定岗位工资水平范围;再根据岗位要求及该岗员工技能、专业背景、从业经历等情况,向总经理报送员工的薪酬标准及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数;最后由总经理审批。第五章薪酬支付第九条薪资之给付原则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资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第十条代扣缴责任:公司及下属独立工资支付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员工病、事假缺勤累计超过12天,所超过部分需计扣工资:1、超过半天的,按日岗位工资标准计扣:缺勤日扣款==员工月职位工资/2、不足半天的,按小时工资计扣:缺勤小时扣款=员工月岗位工资/168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的,可以在本人月薪中扣缴,但必须保证员工当月收入不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一条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财务状况,以及人力资源市场的变化,每年初决定是否调整工资水平。第十二条员工如对工作发放金额存在异议,可在工资发放之日起一月内向公司相关责任部门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公司已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第六章岗位工资第十二条岗位工资的基础是“职位等级”,即各类职位对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相对价值”。职位等级越高,相对价值越大。岗位工资的核心是一等多级、以能定级、岗变薪变、动态管理。第十三条公司的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