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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磁名歹数;≯嗍:涉啦∥老签名:王鱼独创性声明关于论文使用和授权的说明签名:王日期:上辍ひ本人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西南科技大学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本人完全了解西南科技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学位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该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该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C艿难宦畚脑诮饷芎笥ψ袷卮斯娑
第一章绪论弟一早珀一、研究非法经营罪的意义西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第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全面实施,我国在经济领域实现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与经济基础相适应,我国的法律制度也作了重大的变更和完善。在刑法领域,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删除了一些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罪名,产生了一系列新罪名。非法经营罪就是在这一背景中产生的。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还没有非法经营罪。那时我国实行的是严格以“行政审批和政府管制V鞯嫉木霉芾砟J剑磺芯;疃家>姓笈经行政许可的任何经营活动都可能被定罪量刑。与此种管理模式相适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韵录虺圃缎谭ā在第鹾偷条中专门设置了“投机倒把罪”。但在其后的实践中,却产生了相当大的矛盾,甚至笑柄,例如,“农民把在自家自留地里种的白菜拿到市场上去卖”,都有可能被判处投机倒把罪。因此,投机倒把罪的范围太大了,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口袋罪”,实践中不易认定,也容易造成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睦挠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投机倒把罪显然已不合时宜了,因此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韵录虺菩隆缎谭ā取消了投机倒把罪。与此同时,为了打击经济活动中的不法经营行为,又专门在刑法第跎枇⒘恕胺法经营罪”。该条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非法经营罪逐渐暴露出了许多弊端,以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涉及非法经营罪的特别刑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甚至还有会议纪要,对其加以补充规定,司法实践也对非法经营罪进行了无限扩张。而这些问题的根源主要是由于非法经营罪中的兜底条款“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之规定。该规定使得非法经营罪成了年刑法修订后变动最多的罪名,并最终使其具有新“口袋罪”的倾向。因此,作为解决投机倒把罪这一旧“口袋罪侍舛鱿值摹胺欠ňW铩痹谒痉ㄊ导杏志哂辛诵隆翱袋罪”的倾向或现实。这一矛盾的现象本身说明,非法经营罪依旧没有很好地解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家规定隙ǖ恼椋苑欠ňW镏械亩档滋蹩睢!!捌渌现厝怕沂谐≈刃西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决好“口袋罪”问题,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依然存在,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旧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此种状况与我国刑法的“罪行法定原则是相悖的,也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更是与我国的“依法治国庖换竟卟相容的。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将会严重损害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影响非法经营罪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的效果,也会最终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顺利建立。因此,在当前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研究非法经营罪具有特殊的现实意义。由于非法经营罪最容易发生在市场经济的不成熟阶段,因此,在国外有关的刑事立法中,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对非法经营罪略有规定,尤其是那些刚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国家。例如,《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章“经济活动领域的犯罪条之规定,罗马尼亚刑法第八篇“违反某些经济活动原则之犯罪第踔娑ā4送猓谐【梅⒋锕乙灿械亩运髁斯娑ǎ纭睹拦7刑法典》第醯项之规定。具体而言,俄罗斯对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主要强调对无证经营、无照经营或越权经营行为的管制,范围比我国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规定要窄;而罗马利亚对非法经营行为的规定较为详细,便于司法操作;美国对非法经营等不正交易行为的规定则比我国宽泛的多,其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