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钨稀土产品储备工作实施方案(3页).doc

格式:doc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钨稀土产品储备工作实施方案(3页).doc

上传人:yzhlyb 2015/11/10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钨稀土产品储备工作实施方案(3页).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钨稀土产品储备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促进钨、稀土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州市开展钨稀土产品储备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基本思路钨、稀土产品储备工作遵循“政府调控、协会组织、企业收储、银行贷款、财政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
通过实施企业收储,解决钨、稀土产品价格下滑和企业资金紧张的问题,推动钨、稀土产品价格上行,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确保我市矿产品产业持续、稳定发展。二、储备主体及储备方式钨、稀土产品储备主体,以市内钨、稀土重点骨干深加工企业为主,钨、稀土矿山为辅,储备方式是企业将产品质押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对承储企业发放贷款,承储企业按时还本付息,财政资金给予适当补贴。三、储备规模及储备期限钨、稀土产品的储备品种和数量,遵循赣州市有关部门下达的指导计划执行,储备期限暂定从2009年1月起至2009年12月止。四、运作程序(一)企业申报。钨、稀土产品收储首先由参与收储的企业提出储备申请。储备品种限定为钨、稀土原矿及在我市加工生产的钨、稀土延伸产品。企业储备申报材料应包括:本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贷规模、生产能力、生产产量、近两年效益、承储承诺书、仓库所在地和库存量、申请储备的品种和数量等。由矿产品产业办及行业协会进行初审,市经贸委确认并报赣州市有关部门审批。(二)信贷支持。企业根据赣州市有关部门同意收储的批文,实施收储、所需资金由企业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各金融机构要设立钨、稀土储备专项授信,运用灵活的贷款运行监管方式,采取封闭运行和浮动抵押等方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确保资金供应。各金融机构要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贷款期限要适应企业储备的时间要求
。对金额较大的储备项目,可由主办银行牵头实施银团和社团贷款支持。(三)动态管理。企业要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储备成本和企业承受程度,确定储备规模,合理降低储备风险。同时企业要提高信誉和诚信水平,杜绝以次充好质押,确保质押安全。根据市场行情,企业可随时与银行协商,动用和出售储备产品,动态调整储备规模。(四)申请贴息。收储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给予适当补贴,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相关办法。承储企业申请财政贴息时,需如实填报申请表,上报企业储备的贷款利息凭证等有关资料。各承储企业要对储备产品单独设帐,规范报表,如实反映储备财务情况,保证帐物相符。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钨、稀土产品储备工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