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蒁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办法蒀第一章总则蚇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和激励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实施卓越绩效经营管理模式,提高综合质量水平,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蚄第二条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质量管理最高荣誉,主要授予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经营管理模式,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突出的企业。膄第三条市长质量奖评审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和公开、公正、公平以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市长质量奖评审实行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审定的程序。膀第四条市长质量奖每年评审一次,获奖企业每次不超过2家。蚈第二章组织管理肇第五条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泰州质监局局长任副主任,市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是:薃(一)推动和引导企业建立实施卓越绩效经营管理模式,宣传、推广获奖企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袀(二)组织、指导、监督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蒆(三)确定市长质量奖评审专家组成员,颁布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实施指南和工作程序等;膅(四)负责审核专家评审结果;羃(五)提请市政府批准市长质量奖;蚁(六)监督获奖企业的生产或服务质量。薇第六条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办公室”),设于泰州质监局,具体负责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的日常工作。芃第七条市有关主管部门、各市(区)质监主管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分别负责本系统、本辖区和本行业申报市长质量奖的发动、宣传工作,推广获奖企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莂第八条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办公室每年拟定市长质量奖评审专家组,报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定。专家组成员由行业人士、政府部门有关人员和特聘质量专家组成。莁第三章评审标准与申报条件薈第九条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依据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制订。蚆第十条根据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按行业制订实施指南。实施指南主要包括经营规模、质量管理、科技进步、环境保护、经营业绩、市场占有率、诚信记录和社会贡献等方面。袂第十一条行业实施指南根据质量管理要求及其实践的发展,适时进行修订。膂第十二条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总分为1000分,其中,资料审查分占30%,现场审查分占70%。当年申报企业评审总得分700分以上,且排名全市前3位的方可取得获奖提名资格。莆第十三条企业申报市长质量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螄(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生产或服务经营3年以上;芁(二)符合有关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袂(三)实施卓越质量管理经营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基础工作扎实,质量工作成效显著。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并获省以上质量奖或连续3年获市质量奖;蒇(四)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着力实施品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在拥有专利技术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等方面走在全市前列,获得名牌产品、著(驰)名商标或高新技术产品等省级以上认定;肇(五)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利税、总资产贡献率等居全市同行前列,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