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转】声环境声环境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转】声环境_声环境评价_《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解读2011年10月18日 2009年12月23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I-—2009)(以下简称新导则)正式发布,并于2010年4月1日开始实施。同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1995)(以下简称老导则)于2010年4月1日废止。新导则不仅对项目环评提出了新要求,也对规划环评中噪声评价提出了要求,下面就新导则各章节内容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与老导则的不同之处。(1)适用范围:新导则中提到“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声环境影响评价”,新导则增加了对规划环评的适用性规定。(2)引用标准、文件:新导则增加了《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制及测量方法》(GB1495)、《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9661)、《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声学要求和测量方法》(GB14227)、《户外声传播衰减)(GB/)、《社会生恬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HJ/T90)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去掉了国标《工业企业噪声设计规范》(—85)。(3)术语:新导则增加了一些常规术语、定义、符号等方面内容,详细定义了各类声源、敏感目标及声学评价中用到的术语。(4)总则:为新增加内容,其中基本任务,评价类别,评价时段为新增加内容;评价工作程序进行了修改。(5)评价工作等级单独成章,且工作等级划分依据有较大变化。新导则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项目建设前后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受项目影响人口数量来划分的。而老导则中按照建设项目规模(大、中、小),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变化情况,项目影响范围内的保护目标、噪声标准、、数量。(6)评价范围及基本要求单独成章,将老导则评价范围和各工作等级评价基本要求等内容纳入。(7)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声环境专题的编写要求单独成章,去掉了噪声大纲编写的相关内容。(8)评价量:新导则提出了固定声源和流动声源的提法,代替了老导则提出的稳态噪声和非稳态噪声的提法。(9)声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 a)新导则中提到“收集评价范围内1:2000~50000地理地形图”。增加了搜集地形图等内容。 b)新导则简化了噪声监测方法等相关内容,现状监测需考虑不同楼层高度。 c)测量执行标准增加了社会生活噪声标准及轨道交通站台噪声标准,去掉了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 d)。(10)声环境影响预测: e)新导则强调厂界及敏感目标为预测点;老导则为厂界及现状监测点为预测点。 f)新导则声源数据取得方法未规定,但增加了垂向等值线预测内容。新导则对声源测量方法未做要求(仅在前言中说明保留简易法);老导则对一、二、三级评价声源测量分别要求工程法、准工程法和简易法。 g)新导则增加了面声源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