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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人均纯收入抽样调查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小泥巴 2014/1/5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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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人均纯收入抽样调查实施方案.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农民人均纯收入抽样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意见》(渝委发〔2010〕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的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0--24),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所有乡镇开展农民人均纯收入调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实施
“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在新形势下对“三农”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推动落实“314”总体部署和发挥“两翼”山林资源优势、实现农民增收增效的重要举措。开展农村居民生产、收入、消费、积累和社会活动情况调查(即农村居民纯收入抽样调查),可以有效监测“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实施进程,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制定农村经济政策、科学决策和绩效考核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以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料,客观真实地监测我县的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村小康进程,推算各乡镇粮经作物产量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农业生产重要指标数据,有利于乡镇编制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二、样本抽选办法
(一)调查范围、规模。按照全国农村居民收入调查方案和重庆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所有乡镇(含白帝城风景区管委会)建立规范化的农村居民收入抽样调查网络,开展农村居民纯收入调查工作。调查规模按照每个乡镇20户抽选。
(二)调查样本抽样方法。以各乡镇为总体,建立有代表性的乡镇抽样调查网络,并按照科学规范的对称等距抽样方法,进行三阶段抽样:
。由国家统计局x调查队负责。以各乡镇所辖行政村为总体,按照各乡镇上报给国家统计局x调查队行政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为主要标志由低到高排队,乡村人口为辅助标志,对称等距抽出调查村。每个调查村选定1名辅助调查员。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报国家统计局x调查队审定备案。在抽中调查村中选出一个能代表本村农民收入水平的中等收入社作为调查社,即按照该村各社收入水平由低到高排队进行抽选。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报国家统计局x调查队审定备案。先对抽中社所有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进行回忆调查,然后以收入为主要标志从低到高排队,以每户人口为辅助标志进行累计,编制抽样框,对称等距抽选20户调查户。
(三)样本轮换周期。农村居民纯收入抽样调查为常年性调查工作。为保证抽样调查的代表性,调查样本轮换周期为5年,每隔5年重新抽选一次调查样本(上级另有规定除外)。在轮换周期内,各乡镇每年可以有序轮换20%的样本户。
三、调查的组织实施和职责分工
为统一规范实施抽样调查工作,保证抽样方法的科学性和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农村居民纯收入调查工作实行统一方案、统一管理、统一发布、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管理模式。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国家统计局x调查队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抽样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府办联系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国家统计局x调查队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农民人均纯收入抽样调查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主要有:制定调查方案;直接抽选调查村,指导乡镇抽选调查社及调查户;负责组织培训工作;制发、维护数据录入程序;每月(季)进行超级汇总;负责指导、检查全县各乡镇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