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10篇第一篇:法律援助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20**年上半年,我中心在市司法局法援科、区司法局的具体工作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把一切为了群众、真心服务群众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20**年上半年,我中心共承办法律援助民事、行政案件92件,刑事案件3件,来访、来电咨询742人次,代书70份,承办的案件未受到任何投诉。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为困难群众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援助覆盖面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要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切实做好法律援助专线咨询工作,为群众解疑释惑。多次为社区妇女义务授课,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宣传活动,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千余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审批法律援助申请,及时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案件,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适应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按照权利保护优先顺序和需求迫切程度,对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在经济条件审查中坚持从宽原则,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二、参与信访接待,及时调处社会矛盾继续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担任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法律顾问,加强律师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为区领导信访接待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政策依据,为区领导解决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当好参谋和助手。深入基地和园区,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招商引资等工作进行宣传和咨询,促进了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推进。20**年上半年,我中心为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2件,参与重大项目谈判1件,参与应对突发事件2起,参与信访接待5次,参与起草或审查重点工程、项目合同及法律文件5件,参与法制宣传教育5次。我中心律师在参与涉法信访、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参与调处社会矛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对推进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20**年4月,区海会镇五里洲村村民陈某在星子县白鹿镇某石材厂上班,下午上班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因赔偿问题与厂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家属情绪激动,十几人到厂方协调,最终发生肢体冲突。受我中心指派,律师参与调解,向双方陈述利弊,动之以情,最终厂方一次性赔偿陈某家属20万元人民币,此事就此了结。5月初,镇邓桥村13组村民曹某被任某驾驶的货车碰撞致死,双方因赔偿问题一直争执。经镇政府组织,律师参与调解,任某同意支付33万元作为赔偿,曹某家属也表示同意。三、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升宣传水平为了使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打牢转变作风的思想基础,20**年3月起陆续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组织律师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如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市中院召开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的会议纪要等,切实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为宣传20**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省法律援助条例》,20**年初,我中心联合匡庐公证处、正青司法鉴定中心在区沃尔德广场举行大规模的现场咨询活动。活动中,共展出图板十余块,内容涉及《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申请和审查以及法律援助实施,重点对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法律援助应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公示,以便广大群众更好的了解法律援助。共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单500余份,法援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还为群众作现场咨询,解答法律问题200余人次。同时,充分利用春节后沃尔德广场多场招聘会的时机,向广大求职者以及用人单位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并进入企业,宣传法律援助基本常识,得到企业职工的好评。第二篇:律师事务所半年工作总结一、政治和业务学习情况:根据区司法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和我所实施方案要求,为了使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打牢转变作风的思想基础,我所自20**年3月起陆续组织律所全体工作人员学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资料。我们还采取上门征求意见、对来访人员征求意见、网络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的同时,特别诚心邀请各服务单位匿名给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力求收集到真实、有建设性的意见,帮助我们工作的进一步提高。为提高律师业务水平,我所不定期组织律师学习新颁布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