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曳引驱动有机房电梯定检自检报告设备注册代码使用单位使用地址设备内部编号维修保修单位维修责任人企业质检员填写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填写要求本报告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与强制式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定期自检。自检实施单位对报告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需要签字的表格中维修保养单位技术负责人、维修保养人员、质检员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对照现场检验记录如实填写。现场检验如有整改项目,应如实写入报告。并记入检查记录中。各项“检验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可填写“符合”或“不符合”;若无此项目时,填写“无此项”。“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自检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评定,当存在不合格项时,应在“第一次自检结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栏内,根据《检规》给出“不合格”(5个C项及以上)或“合格,存在缺陷应整改”(5个C项及以上)的第一次结论,并提出整改意见,用通知书形式通知维修人员及时整改。整改后到现场确认。确认全部整改完成并合格后,给出最终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该填写“无此项”或“不详”。标注★项,如为2004年以后,2004年12月31日之前按GB7588-1995订货的,执行02版《检规》;更早期电梯,可以不检。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在此情况下,应当将这些自检项目列入报告。不存在此类情况则填“无此项”。管理要求本报告须由维修保养单位盖章确认。本报告须由使用单位签章和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根据《检规》,检验机构是在维保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定期检验。本报告一式三份,一份交检验所,其他两份分别存入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本台电梯技术档案。检验现场条件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标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检验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声明本自检报告内容只涉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中电梯定期检验基本检验内容与要求,其它情况为考虑;本自检报告仅作为一种推荐性范本,供有关单位参考使用。电梯定检自检报告设备名称使用登记编号使用单位使用地点使用单位组织代码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规格型号控制方式额定载重量Kg额定速度m/s层站数层站门是否经过改造是否内部编号产品编号制造单位制造日期年月日改造单位改造日期年月日维修保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检验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水平尺,摇表,游标卡尺,万用表,磁力线坠,卷尺,:(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TSGT7001-、、(((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与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修保养合同;(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机器设备间)(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