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七、设计开发委托书的制作
依照指名委托方式,指定担任的设计师进行设计开发时,必须要预先表明委托内容及应该发表的重点,这部分乃是企业界和设计师间须确认的契约条件。因此,归纳整理出如下的“CI设计开发委托书”要领。
(一)CI的设计开发目标
,并阐明其背景、理由。
。
。并按照需要来叙述与其他计划和战略间的关系。
(二)事前调查结果的概要
。
“该公司以前的形象及其他的问题点”的说明。
,设计部分的评价。
。
。
(三)CI总概念
、高级主管委员会对调查结果的讨论,最后才得到CI的总概念。
。
。
(四)公司的基本识别系统
基于整体概念,明确说明该公司的新识别系统。
(五)设计开发中应有的基本设计要素
,并详细记述其必要条件。
。
(六)基本要素的设计标准
。一般而言,是把设计标准分成“形象标准”和“机能标准”两种来记述。
“形象标准”中,关于主要要素应具备的形象因素,以暗示性的形态设计方式表示。此表现要适切、简洁。
“机能标准”中,对于主要要素所应具备的功能条件,要能具体的表示出来。例如能使人产生深刻印象的强力媒体、规格及应用效果等。
(七)设计开发范围方面的参考
本契约内容包括设计开发的设计范围参考及开发设计的顺序,并且确认设计范围参考的规定。
CI设计开发范围参照表
开发项目
关于委托条件的内容方面
(1)提出标志要素计划
①一般而言,提出的形态及条件,普遍都是全部委托设计者。
②依照需要来指定“抽象标志草案”“字体标志草案”的条件,就能指定提出的数量和形态。
(2)标志要素的基本形态及其他基本设计要素
①关于标志要素及其他设计要素方面的基本型,首先须以黑白稿
的设计来表示,也可以提出其他适用的色彩来表现。
②可以依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