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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宪法征文.doc

上传人:170486494 2019/5/25 文件大小:3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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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我读宪法征文篇一:我读宪法征文“我读宪法”征文略知孔子三分礼,不犯萧何六尺条------我读宪法有感翻开《宪法》,我的思绪开始神游在古圣先贤的掷地有声的经典理论中。在中国传统法治文化中,齐国的法治思想独树一帜,被称为齐法家。齐国是“管仲功冠群公”的西周王朝开国功臣姜太公的封国,姜太公的祖先伯夷辅佐虞舜,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创立礼法并用的制度。太公封齐,简礼从俗,法立令行,礼法并用成为齐国传承不废的治国之道。管仲辅佐齐桓公治齐,一方面将礼义廉耻作为维系国家的擎天之柱,张扬礼义廉耻道德教化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强调以法治国,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以法治国的人。至战国时期,齐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和百家争鸣的策源地,继承弘扬管仲思想的一批稷下先生形成了管仲学派。管仲学派兼重法教的法治思想成为先秦法家学派的最高成就。法家代表人物大都源自三晋大地,从中华法系第一部成文法典的著者李悝,到“礼法并重、邢德并举”的荀况,再到“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避匹夫”并且提出权力制约理论的韩非,以及吴起、商鞅、慎到等。其法治精神和法治思想共同构成三晋法家文化的精髓,为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东汉末年,随着士人群体意识的自觉以及曹操父子政治方略的转变,法家学说的文化地位在一定意义上又得以上升。史载曹操“揽申、商之法术”,受先秦法家思想影响很大,不官不功之臣,不赏不战之士。南北朝时期统一北方的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在政治上推崇法家。博士公孙表献上《韩非子》一书,劝他用法制管理臣下。隋唐时期法家继续发展,唐朝的科举中也设有法家科目。在后来的历史中,偏好法家理念治国的人还有诸葛亮、隋炀帝杨广、王安石、明太祖朱元璋、明成祖朱棣、张居正、清世宗胤禛等。可见法家的脉搏仍然存在,法家在许多重要历史时刻都顽强地表现了自己,如诸葛亮治蜀、王安石变法、张居正改革时期。使历史一次次向前迈进。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特定背景之下,出现了章太炎、梁启超、沈家本等“新法家”,他们反对传统上对法家的不合理批评与抨击,大力为法家平反正名,并在此基础上开出“新法治主义”。这一开新,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社会主义的新中国改革的关键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逐步发展而成的,任何国家都无法完全割裂自己的历史而凭空创造出一种全新的法治文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同样如此。我们研究借鉴法家文化精华,把其中崇尚法治、公平正义的精神融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建立起一种法治文化形态和社会生活方式,培育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而今《宪法》是我国根本***,集中体现了我国法律工作者的集体智慧。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国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法律保障。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从古到今,我们的民族既不缺少法治的哲人,也不乏德治的圣贤。“略知孔子三分礼,不犯萧何六尺条”是我国法治文化的集中体现。也应当是每个合格公民的自我规范。吉林油田实验中学梁宇帆联系电话:********** 篇二:我读宪法征文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016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无到有,以宪法为核心,涵盖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立法领域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如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法律不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性、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部门化、争权推诿现象较为突出,立法工作效率不高,有时因利益博弈,久拖不决。“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