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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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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doc

上传人:weizifan339913 2019/5/25 文件大小: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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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在申请时能按规定连续、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 2、在漳州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除别墅以外申请人家庭拥有所有权的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 3、借款人家庭在本市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的应在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次月。 4、信用记录良好。二、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1、贷款期限: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人离退休年限顺延5年,最长不得超过30年。购买房改房或二手房的,贷款期限与所购住房已使用年限相加之和不得超过30年。 2、贷款金额的核定:可贷额度为以下几项计算的最低值。(1)现行贷款最高限额: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2)借款人及其房产共有权人在测算年限内公积金缴存总和的两倍以内。其中测算年限为申请人离退休的年限,离退休的年限大于20年的按20年计算,离退休的年限小于20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3)购买商品房可贷额=总房价-首付款(不低于最低首付款比例)-申请人及共有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购买二手房可贷额=契税计税价格的60%-申请人及共有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贷额=总价款70%-申请人及共有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其他用途可贷额参照购二手房测算。职工家庭购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且首次申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或第二次申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华安县、常山开发区不低于20%)。(4)还贷占比不得超过50%(还贷占比=月还款额/家庭月收入×100%)。其中月还款额指家庭所有负债月还款金额累加;家庭月收入以工资收入具结书为主要依据。 3、职工家庭购、建首套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职工家庭购、建二套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上述基准利率的倍执行。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限购买商品房需在房屋封顶后办理;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办理两证合一的为《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后十八个月内办理;购买二手房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办理两证合一的为《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三个月内办理;大修自住住房应在具备危房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后十二个月内办理。四、贷款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的受托银行提出申请并领取贷款申请表。 2、申请人持填好的申请表和相关申请材料送受托银行。 3、受托银行对申请人提交的贷款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并且相关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4、受托银行将受理的贷款材料移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办结贷款审批手续。 5、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到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五、申请贷款时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漳州市个人住房政策(组合)性贷款申请表》原件二份各附:《漳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告知单》 2、申请人、配偶(包括共有权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二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未婚者面签无婚姻登记具结书) 4、申请人及共有权人的征信报告。 5、申请人家庭在公积金缴存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