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遗产分割协议.doc

格式:doc   大小:18KB   页数: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遗产分割协议.doc

上传人:xxq93485240 2019/5/25 文件大小:1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遗产分割协议.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甲方:向进超、秦大珍乙方:唐代兴、唐浩彬基本事实1、甲方二人系夫妻关系,乙方二人系父子关系,乙方唐代兴系甲方女婿,乙方唐浩彬系甲方外孙。2、甲方之女,乙方唐代兴之妻,唐浩彬之母向丽蓉于2011年3月患精神分裂症,于2011年5月4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乙方唐代兴之父家(丰都县三合镇沙湾路148号1幢7-2)坠楼至死。3、乙方唐代兴与向丽蓉于1995年7月17日登记结婚,后于1997年8月18日生育子唐浩彬。后由于唐代兴与向丽蓉夫妻感情破裂,于2009年4月24日协议离婚,其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坐落在丰都县三合镇雪玉路居委雪玉一支路69号附1-2号住房一套(,并于2009年5月25日变更为权利人向丽蓉。后在2011年4月26日唐代兴与向丽蓉又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复婚登记)。4、死者向丽蓉在离婚后向其二姐向丽蓉借人民币5000元用于购买房屋地板砖,尚未归还。5、唐代兴在2009年3月向向丽蓉的大姐向丽华借人民币5000元用于妙股用尚未归还。二、遗产1、坐落在丰都县三合镇雪玉路一支路69号附1-2号住房一套()估价为30万元人民币。三、法定继承人父亲:向进超,母亲:秦大珍,丈夫:唐代兴,儿子:唐浩彬。四、经所有的继承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分割协议:1、坐落在丰都县三合镇雪玉路一支路69号附1-2号住房归向进超、秦大珍共同所有。2、由向进超、秦大珍补偿给唐代兴、唐浩彬人民币壹拾伍万元人民币()。3、向丽华的借款5000元由唐代兴偿还。4、唐代兴必须提供相关的材料,配合向进超、秦大珍办理房屋变更登记。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五、履行方式:1、甲乙双方在签订该协议时,由甲方支付乙方现金捌万元,其余的由甲方交中证人保管,待该房的变更登记结束后,甲方领到房屋产权证时,中证人方能将余款支付给乙方。2、甲、乙双方在签订该协议时,乙方必须将向丽蓉的身份证、火化证、户口簿,该房的水、电、气卡交给甲方。六、该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三合法律服务所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二O一一年九月二日软卞整***可围哥奈侍颂键痒宛怜俞啦帮颜蟹住化散巾谦匝虏糙能转癌偶拟白才喳巳绵矾届趋壕鼓苟灯讲柒辊摸生拌未***靴棠谅急农汛伯玛罗插魁坟覆哪蓄顶醇疟喷蛀悠懂补障碌哗堤起椰犯养锯躁宠墙轰拴妖肖霹工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