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相关资料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均须提供的资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折》;2、公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二)根据不同情况应提供的资料:
(1)、购买商品自住住房(一手房)
1、经市房管部门验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购房发票(或首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申请办理时需上网认证,需向审批工作人员提供签约密码(签约密码向开发商索取)。
(2)、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二手房)
1、《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房产交易部门的交易凭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首期款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经审查符合以上(1)、(2)条提取条件的,可以在合同签订日的一年内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价总金额。
(3)建造自住住房
《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造价预算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翻建自住住房(指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或利用少数主体构件进行改造的工程)
须提供以下资料:《房地产权证》、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翻建许可文书、翻建工程预算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大修自住住房(指需牵动和拆换部分主体构件和房屋设备,不需全部拆除,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的工程)
须提供以下资料:《房地产权证》、县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大修许可文书、工程维修部门编制的工程预算书、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经审查符合以上(3)、(4)、(5)条提取条件的,可以一次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许可文书签发当月之前(含当月)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且提取额不得大于总造价金额。
(6)用于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须提供以下资料:有效合法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或由公证部门验证的购买自住住房借款合同及复印件、银行还款存折(须打印到审批当日的还款明细)。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可一次提取不超过一年的还款付息额。提前还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须提供贷款银行批准的提前还款申请证明)。在建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且又在建行进行住房抵押贷款的,经审批并签订合同后,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自动转账手续。
(7)用于支付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比例
须提供以下资料: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完税证明、家庭月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次可提取不超过当年所需额度的85%。
符合以上(1)、(2)、(3)、(4)、(5)、(6)、(7)条提取条件的,也可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提取的金额合计不得大于购房总金额、总造价金额、总还款余额、房租总额的85%。且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8)离休、退休
凭组织人事、劳动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直接到受托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到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女干部55岁)],未办理退休证的,可凭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9)大部分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