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8
文档名称:

哈尔滨科技创新城规划路03(规划路19-规划路20)道路及附属工程公众参与说明.doc

格式:doc   大小:10,612KB   页数:1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哈尔滨科技创新城规划路03(规划路19-规划路20)道路及附属工程公众参与说明.doc

上传人:cjl201702 2019/5/25 文件大小:10.36 M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哈尔滨科技创新城规划路03(规划路19-规划路20)道路及附属工程公众参与说明.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哈尔滨科技创新城规划03路(规划19路-规划20路)道路及附属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编制单位(盖章):(规划19路-规划20路)道路及附属工程位于科技创新城万达区域、盛世香湾住宅小区西侧,松北区在该区域内路网格局没有完全形成,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城内道路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己势在必行。因此,新建哈尔滨科技创新城规划03路(规划19路-规划20路)道路及附属工程。起点位于与规划19路交叉口处,终点位于与规划20路交叉口处,,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40m,设计速度为40km/h,双向四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附属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本工程的建设将配合已建道路共同形成道路网,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拟建道路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正)中鼓励类,鼓励类“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中“4、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1公众参与流程图。-,如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举行论证会或听证会等。根据本项目及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本项目公众参与方法采用环境信息网上公示、现场公示、报纸公示及发放调查表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获取公众意见。(1)媒体和网站公众参与调查内容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及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因此,建设单位-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在在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2;于2017年2月28日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进行了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3;于2017年3月9日在哈尔滨都市资讯报公示了相关信息内容,-4。使公众了解拟建工程概况、工程建设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论,并征询公众意见。①第一次网上公示内容哈尔滨科技创新城规划03路(规划19路-规划20路)道路及附属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一、建设项目概要1、项目名称:哈尔滨科技创新城规划03路(规划19路-规划20路)道路及附属工程2、建设单位: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哈尔滨科技创新城4、建设性质:新建5、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起点为规划19路,终点为规划20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m,。本项目包括道路及附属工程,其中附属工程包括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84348170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10-82227664四、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1、工作程序:(1)根据国家文件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为报告书。(2)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进行确定评价内容。(3)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公众参与调查等工作。(4)编制报告书给出本项目环境可行性的结论,提出环保措施与建议,编写报告书。2、主要工作内容:(1)工程分析(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3)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4)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5)项目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6)公众参与(7)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公众参与的内容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本项目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前,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征集公众意见,希望公众在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公众也可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或直接拨打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yangliqin57@;或来电至:010-82227664(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7:00)。七、公示时间自本公示起十个工作日。②第二次网上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