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09年海洋渔业局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免费文秘...
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巩固隐患排查整改与百日督查成果,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渔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盐海渔[2009]79号和射政传发[200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渔业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2009年全县渔业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以杜绝特、重大事故、明显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以加强大马力渔船的监管和滩涂海水养殖安全生产管理为重点,采取强有力的整治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巩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严防事故反弹,努力实现全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进一步深化“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全面履行渔业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渔业企业(船主)的主体责任,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做到渔港秩序井然,渔船适航性普遍提高,安全设备齐全,渔船超员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管理任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渔业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于广泉任组长,副局长陈金蛟、沈长宏任副组长,各涉渔镇分管镇长和海洋与渔业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县海洋与渔业局设办公室(电话:82391900;传真:82391901),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四、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强对生产渔船的监管。严格渔船检验制度,督促船主修理渔船和配备、更换安全设备,对重要的安全设备要按规定强制配备。县渔船检验部门要严格按照检验规范对渔船进行检验,切实提高渔船的检验质量,对检验不合格的渔船,船检部门不得发放检验证书,渔政部门不得发放捕捞许可证,渔港监督部门不得签证让其离港。船检部门要及时将适航状况不佳的渔船及时通报所属镇政府和港监部门,以便齐抓共管,多方采取措施,阻止不适航渔船出海。县渔业行政执法大队要对大马力渔船实施动态监管,采取专人负责、定人包干等措施,确保大马力渔船的实时监管到位。
2、切实加强海水养殖和滩涂采捕的安全生产监管。在明确滩涂生产企业(业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督促并帮助企业(业主)进一步完善滩涂海水养殖和采捕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督促企业(业主)全面落实滩涂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滩涂生产做到按章生产、有序生产和安全生产。在安委会领导下,积极推进海水养殖安全保障体系和“三化五覆盖”建设。
五、重点时段
为切实抓好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工作,把“百日会战”分四个重要时段:
第一阶段,国庆黄金周期间(9月25日~10月15日);
第二阶段,海盐文化节期间(10月16日~11月15日);
第三阶段,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11月16日~12月20日);
第四阶段,2009年元旦期间(12月21日~2009年1月5日)。
六,检(督)查重点
1、百日督查活动期间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是否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正常化、制度化;
2、渔业企业是否按照“三化五覆盖”的总体要求整体推进;
3、养殖企业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责任制、安全投入和安全培训是否落实到位;
4、近几年各类事故通报的传达贯彻情况及已发生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5、各单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