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因南头镇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的有关规定,现初步拟订了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如下:一、拟征收土地位置南头镇民安村(详见附图,地块编号:南沙港铁路-08)。二、(),,。三、被征收土地拟建设用途:铁路用地。四、土地补偿安置情况:(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建设用地18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180万元/公顷。(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5000元/亩)。合计:。五、其它安置方式:(一)留用地安置。按征地面积15%划留用地给被征地集体,并根据被征地村集体要求,将留用地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2300万元/公顷,。(二)社会保障安置。具体将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