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所得税贡献低自查报告篇一: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自查报告范文一、工资、薪金方面 1、有否未按照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确认标准的规定确认应代扣代缴税款的行为,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2、有否扣缴义务人对工资、薪金、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发放已达到应纳税标准的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 3、有否扣缴义务人未如实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未按时申报或未按时解缴所代扣的税款。 4、有否有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相混(转载自::所得税贡献低自查报告)淆,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5、有否有从盈余公积、利润分配账户中提取奖金,直接支付给对生产、经营有突出贡献的员工,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6、有否有通过应付福利费账户发放实物和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7、有否将其他业务收入(如租金)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贷方,然后再通过该账户给企业职工发放实物或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8、有否对个人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或劳动分红,不按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税款,而按全年月份分摊计算少缴个人所得税。 9、有否企业供销人员取得推销产品提成收入,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10、有否企业代职工买保险,保险公司一次性返还保金,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二、承包(租)经营所得方面 1、没有营业执照挂靠建筑单位施工的,有否发包的建筑单位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对企业项目经理内部承包施工取得的个人所得,有否发包单位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方面 1、企业向职工或其他个人集资,有否对支付的利息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否对企业将应支付未支付的利息直接增加借款本金的业务,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有否对企业向参股的职工或者其他个人支付的股息、红利收入未全额扣缴个人所得税。? 3、有否对单位为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应纳税额时,未将支付额换算成含税收入后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篇二:所得税自查报告税务自查报告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纳税人名称:武汉德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税务登记号:420101717957651,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罗仁德,注册资金:300万元,经营地址:武汉高科医疗器械园(武汉市东湖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818号)B区9号楼A单元5楼,主营:光机电一体化、高频激光、医疗器械、计算机技术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医疗器械、家用电器零售。我公司于2014年对我公司2013年1月12月所得税进行了自查,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29,,营业成本817,,税金及附加5,,期间费用202,,营业利润5,,。 ,,已缴清。二、自查后发现问题: 自查发现,2013年管理费用应调减10,,其中差旅费调减6,,业务招待费调减3,,调整后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29,,营业成本817,,税金及附加5,,期间费用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