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环境卫生责任书篇一:环境卫生责任书环境卫生责任状为推动我场场容场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林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旅游、观光投资环境氛围,让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村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林场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文明林场。林场就环境卫生相关责任特与住户签订本责任状。一、住户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二、要保持道路美化。不在场区道路及公共场所乱倒生活水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杂物,自觉爱护道路的整洁卫生。三、要保持房前屋后清洁整齐。自觉搞好“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无乱堆乱放、包绿化),做到垃圾干湿分离,干垃圾入桶(袋、筐),定时定点投放(周三、周日放大门外),居民住户菜园内挖渗水坑倾倒脏水,道路两侧边沟内禁止倒脏水。四、家禽、家畜实行围栏圈养,不准散放。五、清理占道物和柈子场。占道物品彻底清除。按照“以煤代木”工程的要求继续清理超储柈子。六、庭院整齐美观。院落内菜园、库房杂物、牲畜圈合理安排、堆放达到规整美观。室内家具摆放有序,衣服、铺被干净,叠放整齐。篇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为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管理,改善环境卫生与容貌面貌,营造洁净、有序、优美城市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59号公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十政办发[2007]65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一、责任对象市容环境卫生纳入部门一级目标管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责任人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负责。二、控制目标一把手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措施有力,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水平达到市民基本满意。三、工作目标(一)定期研究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进行综合管理、执法,形成纪要,并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干部年度干部考核主要内容。(二)加强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管理。按照十政办发[2007]65号文件划分职责,市容环境卫生日常工作基本达到《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日常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负责编制十堰市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区(县)编制区域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城区主干道车行道清扫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理;负责制定环境卫生质量考核标准及日常考核,监督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机械装备配套建设及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执法管理及市民投诉事项的受理、解决;负责城区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的集中收取,会同财政部门拟定资金分配兑现方案;负责对城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检查;负责城区重要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协调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三)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环境卫生责任人、分管领导、承办责任人、作业负责人及责任明确并公示。(四)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动态循环提高的管理机制和绩效监督体系及经费保障,能够确保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建立行政“一把手”巡查制度及建立巡查、抽查、考核挡案,列入干部考核记录; 投诉举报制度健全,设有受理群众投诉的机构,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建立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