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区域贸易集团
区域贸易集团(区域经济一体化)
20世纪50年代出现
目的:达成经济—政治联盟
含义:
比较接近的国家地区
签订条约或协定
制定共同政策措施,实施共同的行动准则
建立超国家的共同机构进行经济调节
区域贸易集团的表现
第一高潮:20世纪50-60年代(二战后)
第二高潮:70-8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后)
第三高潮:20世纪80年代末至今
第一次高潮
1951年法、德、意、比、荷、卢6国煤钢共同市场
1957年“欧共体”
1960年英、瑞典、瑞士、丹麦、挪威、奥地利、葡萄牙等7国“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1961年中美洲共同市场
1964年中部非洲关税及经济同盟
1967年东南亚国家联盟
1969年安第斯条约集团、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第二次高潮
西方:1986年葡萄牙、西班牙加入欧共体;1983年澳洲、新西兰成立自由贸易区
亚洲:1981年海湾合作委员会;1985年经济合作组织
拉美:1973年拉美自由贸易区、加勒比共同体;1981年拉美一体化协会
非洲:1973年西非经济共同体;1975年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1980年南部非洲发展协调会议;1981年东部和南部非洲优惠贸易区
第三次高潮
1993年欧共体由共同市场发展成为经济联盟
1989年美国、加拿大建立美加自由贸易区
1992年美、加、墨西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1995年阿根廷、巴西、乌拉圭、巴拉圭4国南方共同市场
1991年原东盟达成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协议
区域贸易集团出现的原因
二战后,社会生产力与国际分工的发展
共同抗衡外部强大势力
区域贸易集团产生各种积极的经济效应
区域贸易集团的类型
优惠贸易区(preference areas)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
关税同盟(customs union)
mon market)
经济同盟(economic union)
政治同盟(political union)
优惠贸易区
成员国之间进行贸易时,降低贸易壁垒
自由贸易区
取消成员之间的贸易壁垒
允许货物在成员国间自由流动
对非成员国保留各自贸易政策
采用原产地原则,防止货物从低关税国家进入自由贸易区
如: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美加自由贸易区、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