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八章国际贸易协定与组织
第一节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
第二节关贸总协定
第三节世界贸易组织
能力目标
知识目标
能够解释贸易条约与协定的主要法律依据,能对多种
贸易条约与协定进行分析比较
掌握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条款的内容
第一节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
一、贸易条约与协定产生的背景
贸易条约与协定
目的
按照缔约国的多少
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
多边贸易条约和协定。
二、贸易条约与协定所依据的法律原则
(一)最惠国待遇条款
最惠国待遇条款有: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和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两种。
(1)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实例:1911年英国与玻利维亚签订的条约
(2)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实例:1911年美国与日本签订的条约
最惠国待遇适用的限制可分为直接限制和间接限制。
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例外:(1)边境贸易;(2)关税同盟;(3)国内法令和规章的规定;(4)沿海贸易和内河航行;(5)多边国际条约或协定承担的义务;(6)区域性特惠条款;(7)其他例外。
(二)国民待遇条款
适用范围与例外:
(三)互惠待遇条款
例如: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贸易关系协定》
三、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种类
(一)贸易条约
通商航海条约和欧洲经济共同条约。
(二)贸易协定
(三)贸易议定书
(四)支付协定
(五)国际商品协定
第二节关贸总协定
能够解释关贸总协定产生背景和对世界贸易发展的积极作用
掌握关贸总协定作用
能力目标
知识目标
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简况
1946年2月,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开始筹建国际贸易组织。
1947年4月至10月,美、英、中、法等23个国家参加了在日内瓦举行的世界贸易和就业筹备委员会第二届会议。
1947年10月30日,美、英、中、法等23个国家在日内瓦达成了协议,决定临时适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后来,因美国国会认为《国际贸易组织宪章》与本国国内法律存在矛盾而未予批准,导致拟议中的国际贸易组织夭折。而当时决定临时适用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却于194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至此,关贸总协定作为一个组织也诞生了。
GATT是全球唯一的多边贸易协定,其目的是实现国际贸易自由化,逐步降低关税并消除各种非关税壁垒,以提高各,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发展商品的生产与交换。
GATT作为一项多边贸易协定,以三种方式运转和存在:
一是作为一套一致同意的管理政府贸易行为的多边规则,实质上是进行国际贸易的“交通规则”;
二是作为国际贸易的谈判场所;
三是政府借以解决与其他GATT缔约方之间争端的协调与监督机构。
GATT缔约方全体大会是GATT最高权利机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缔约方全体大会休会期间,由理事会主持和管理缔约方之间关税与贸易关系。GATT设有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1960年,根据缔约方大会的决议,成立了一个“代理理事会”,成为更正式的处理日常事务的常设机构。
(一)关贸总协定的积极作用
(二)关贸总协定的局限性
(三)世界贸易组织取代关贸总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