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供货合同:电线电缆供货合同合同编号:*** 出卖人:***电缆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开发区工地现场买受人:**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XX年9月24日第一条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总价为万元,人民币金额: 壹佰玖拾贰万伍仟零壹拾肆元整。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浮。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3C认证。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8个月。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第八条交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场。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天。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确认的样品验收。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 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 14天内付清。第十三条担保方式:无。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1%~5%的罚款。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采购合同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出卖人买受人鉴证意见: 出卖人:买受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证机关帐号:帐号: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采购合同附件: 使用部位: 1号建筑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1铠装铜芯交联电力电缆/1KV-4*120+70米933225 2铠装铜芯交联电力电缆/1KV-4*70+35米60513078650 3铠装铜芯交联电力电缆/1KV-4*50+25米8239275716 4铠装铜芯交联电力电缆/1KV-4*25+16米3605118360 5阻燃电力电缆ZR-YJV-/1KV-4*35+16米40702800 6阻燃电力电缆ZR-YJV-/1KV-5*4米4920980 7阻燃电力电缆ZR-YJV-/1KV-5*米418328 8铜芯电力电缆/1KV-4*35+16米72654680 9铜芯电力电缆/1KV-4*25+16米2215011050 10铜芯电力电缆/1KV-5*16米46361656 11铜芯电力电缆/1KV-5*10米147233381 12铜芯电力电缆/1KV-5*6米67201340 13铜芯电力电缆/1KV-5*4米88151320 14铜芯电力电缆/1KV-3*4米2910290 15铜芯电力电缆/1KV-5*米14781176 16铜芯电力电缆/1KV-4*米5910590 17铠装铜芯控制电缆KVV22-22*米7502720250 18铠装铜芯控制电缆KVV22-26*米320319920 19铠装铜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