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六章财险、寿险、再保险
第一节财产保险
一、财产保险的概念与特征
(一)财产保险的概念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或者以物质财产及有关利益、责任和信用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二)财产保险的特征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比较,主要有如下特征:
首先,保险标的不同。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财产及有关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身体。
其次,保险金额的确定依据不同。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根据保险价值确定的;而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身体。
再次,在保险期限上,财产保险一般为一年一保;而人身保险,除意外伤害保险外,一般是长期保险。
第四,在基本职能上,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人身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保险金给付。
第五,在经营技术上,财产保险的风险事故的发生较不规则,并缺乏稳定性,损失概率相对缺乏规律性,因而计算的费率没有寿险的精确;而人身保险对死亡率的计算较为精密,出现的危险事故也较规则和稳定。
第六,财产保险一般不带储蓄性;而人身保险,尤其是人寿保险则带有储蓄性质。
人身保险的主要特征有:
。
,而不是以人与物或责任的关系来确定。
。
二、财产保险的种类
按保险业务内容分为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营业中断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运输工具保险、工程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
企业财产保险
(一)企业财产保险的承保范围
。可保财产是投保人可以直接向保险人投保的财产。
。特保财产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必须特别约定后才能在保险单中载明承保的财产。
。凡是特别列明不予以承保的财产,都不能在企业财产保险中承保。
(二)保险责任范围
(1)列明的保险责任项目。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承保的基本责任有四项:火灾、雷击、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除了承保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的四项基本责任,还包括12项风险: 洪水、暴雨、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2)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的特别损失承担的责任。在我国的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和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中,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因为上述16种风险导致的下列特别损失也承担赔偿责任:
①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有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②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③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1)基本的责任免除项目:①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②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纵容行为所致;③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2)特定的责任免除项目:①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②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烤所造成的损失;③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标的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④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⑤地震造成的一切损失;⑥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我国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的特定责任免除项目还包括:洪水、暴雨、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抢劫、盗窃。
(1)盗窃
(2)露堆财产损失
(3)锅炉压力容器损失
(4)管道破裂损失
(三)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与赔款计算
(1)保险金额的确定
①按照固定资产的帐面原值确定保险金额。
②按照固定资产的帐面原值加成确定保险金额。
③按照固定资产重置重建价值确定保险金额。
①固定资产发生全部损失情况下的赔款计算。
当保险金额大于或等于重建重置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重建重置价值为限。其计算公式为:赔额=重建重置价值- 应扣残值当保险金额小于重建重置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其计算公式为: 赔额=保险金额-应扣残值
②固定资产发生部分损失情况下的赔款计算:
。按照帐面原值投保的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必须将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与受损财产损失当时的保险价值进行比较。
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