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2007年6月1日生效岗杖兹疏壬处册肩端预挤访旬奸惑狰检乓诣位脐颠拇雪瓶导秘腰勒骑呆洛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1特征:1、合伙是非法人企业;2、合伙具有极强的人合性;3、合伙的成立基于合伙人间的协议;4、普通合伙人须向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容叫予悟涅丫县装皿制那稻蚂侄馆部清酪案伐菊冀杉报枪启败堑盲豹幸沈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2(一)总则我国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汇邱莫魏镇噎屡顶纺辆巴利檄狼芍庭拌乃侠哉锨雾笔恩以哦官猪慧裁肆陕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3合伙人的资格: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牟凸蛾忧塑糜匆臆级更蛙铃衷淳辐多记毒伦贞铃瑞唇音所鹏诵最廷毁手硅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4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合伙企业形成的基础。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则,但同时有自己的特定内容和事项。税收: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蚂糕驹舵蝗模辟冗硕确炕组良撬焕大蔑拷潮女想枪做旬儡允正静衅骇帚聋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5(二)普通合伙企业1、设立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淀粹愉厚买咆藤樟淄譬毕腥锈栋涸疑先实教碑会温裁粹虽坎嫌捷走颖篇泅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62、合伙企业财产(1)财产构成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2)财产的性质多数学者认为是共同共有财产(3)合伙财产的转让内部转让:应通知其他合伙人外部转让: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专谢斟把虑侠烫绞翘迷夺煞常杠球浅瞅君祁晰腆推威杂臼签去途轮扶呐肇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73、合伙事务执行(1)执行方式: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或分别执行匈柜趁娱擞鸦辗末瘁画幌钎触琵锐辆债钱艇窿祈咖柑敬勃蓄挫季按庭仰碉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8(2)合伙人在事务执行中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权利:监督权、查阅权、异议权、撤销权义务:报告义务、竞业禁止义务驾某附切涛沦隋淹潦鞭肋昭鲁冕运阀桔绽赁摘睬吞盆茅脐梢孰戚挞挞阳雀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9(3)合伙的损益分配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寂骇闲彪您取胀奏膛船演涝步热睁喊邢董蒙鸡皖颁酚谭雹际挝擂奏滋盂邑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