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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情包保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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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170486494 2019/6/1 文件大小:3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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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孕情包保责任书篇一:村(居)孕情包保责任书___村孕情包保责任书为给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控制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引流产现象,根据《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特签订此责任书。 1、包保责任人要做好有关计生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两非”及性别比失调危害,使包保对象自觉抵制“两非”行为。 2、包保责任人每月对包保的符合再生育条件已婚育龄妇女随访1次,了解育龄妇女思想状况及有无孕情,如发现孕情异常和“两非”行为倾向问题及时做好工作,并向镇(街道)计生办汇报。督促并协助包保对象妊娠前及时办理《生育证》,并参加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督促有生育条件而拒不办理《生育证》人员落实放环措施;发现早期(孕10周以内)怀孕的,责令其立即补办《生育证》。 3、每季度组织包保育龄妇女到计生服务站参加孕环查体活动,每迟到一天扣包保责任人工资10元。 4、搞好孕产期保健服务,包保对象怀孕后,因胎儿发育异常需终止妊娠的,督促指导其到区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检查,经区卫生计生局批准后,再到指定医疗机构实施。 5、包保对象怀孕超过三个月再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直接扣发包保责任人工资100元;对于包保对象无孕情直接上报出生的,对包保责任人扣发工资200元,并给予纪律处分;经区乡调查核实,包保对象有“两非”行为,包保责任人包庇或不知情扣发工资500元;包保责任人参与“两非”行为的,一律开除公职。镇党委负责人(签章):村包保责任人镇包村人员(签章): 村支部书记(签章): 村计生主任(签章): 年月日篇二:孕情包保责任书孕情包保服务责任书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强化孕情监测,明确管理区、村级对持《生育证》及生育女孩人员孕情跟踪服务工作责任,签订本责任书。管理区书记负总责,管理区书记、管理区计生主任、包村干部、村干部共同包保该村持《生育证》人员和所有生育一女孩人员,在落实孕情随访、长效节育措施、经常性管理服务等方面,履行如下责任。 1、包保责任人每月对持《生育证》妇女随访2次以上,孕后60天内及时上报孕情并按时到县服务中心换证。发现1例持生育证人员每月未到站参加孕情监测的,对包保责任人每人处罚100元。对因未及时督促到站进行孕情监测,造成迟报孕情超过1个月的扣发包保责任人每人500工资,迟报孕情超过2个月及以上的扣发包保责任人每人1000元工资。 2、包保责任人每两个月对生育一女孩未领生育证对象随访一次,发现意外怀孕情况,及时处置,严格杜绝怀孕三个月及以上引产现象和违法生育的发生。发现1例符合生育未领生育证人员季度未到站查体或存在私自引流产的,对包保责任人每人处罚200元。(查体时间截止为每季度查体当月月末。) 3、包保责任人负责包保持证妇女怀孕期间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私自流引产。被包保对象发生私自流引产行为一人次的,扣发管理区办公经费2000元,并对包保责任人每人处罚 500元。并根据线索责成两周内完成“两非”案件,完不成的每有一件罚所在管理区1万元。 4、包保责任人负责督促持证妇女生育后,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郭屯镇人民政府责任人(签名盖章): 村(公章)孕情包保责任人:管理区书记(签名):管理区计生专职主任(签名):包村干部(签名):村支部书记(签名): 村计生专职主任(签名):2016年月日孕情包保服务责任书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强化孕情监测,明确管理区、村级对持《生育证》及生育女孩人员孕情跟踪服务工作责任,签订本责任书。管理区书记负总责,管理区书记、管理区计生主任、包村干部、村干部共同包保该村持《生育证》人员和所有生育一女孩人员,在落实孕情随访、长效节育措施、经常性管理服务等方面,履行如下责任。 5、包保责任人每月对持《生育证》妇女随访2次以上,孕后60天内及时上报孕情并按时到县服务中心换证。发现1例持生育证人员每月未到站参加孕情监测的,对包保责任人每人处罚100元。对因未及时督促到站进行孕情监测,造成迟报孕情超过1个月的扣发包保责任人每人500工资,迟报孕情超过2个月及以上的扣发包保责任人每人1000元工资。 6、包保责任人每两个月对生育一女孩未领生育证对象随访一次,发现意外怀孕情况,及时处置,严格杜绝怀孕三个月及以上引产现象和违法生育的发生。发现1例符合生育未领生育证人员季度未到站查体或存在私自引流产的,对包保责任人每人处罚200元。(查体时间截止为每季度查体当月月末。) 7、包保责任人负责包保持证妇女怀孕期间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私自流引产。被包保对象发生私自流引产行为一人次的,扣发管理区办公经费2000元,并对包保责任人每人处罚 500元。并根据线索责成两周内完成“两非”案件,完不成的每有一件罚所在管理区1万元。 8、包保责任人负责督促持证妇女生育后,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