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3000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劳工标准(三):工时条款内容:有关商业实践的研究显示,生产率降低、离职率以及损伤和疾病的增加与工人疲劳有明显的联系。故此,工作周不应超过当地法律规定的最大限度。另外,除非是紧急或异常情况,一周的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在内不应超过60小时。每周七天应当允许工人至少休息一天。条款解释:供应商行为准则要求供应商做到以下几点:•制订与当地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相适应的每周工作时间表。•如果可能需要加班,请提前通知工人。•供应商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工作时间,对加班应适当进行补偿。不得要求工人每周工作超过60个小时(包括加班),获得他们同意的特别业务情况除外。在工作周最大值较少的国家或地区,适用该标准。每周七天,须允许雇员至少休息一天。•除非当地法律要求另有规定,本规定可能不适用于享受豁免的雇员,包括那些处于行政、管理或专业职位的雇员。评估建议:•审核记录工作时间的系统以确定时间记录得准确完整。•采访工人以确定他们是否对供应方的加班政策了如指掌。•审核生产记录和评估供应商避免不必要的或多余的加班。良好管理范例:•供应商按照适用的法律保持和应用支付工人加班费的系统。•供应商有一个用于确定生产能力的流程来使加班时间减至最低。•向雇员提供工资收据,这些收据清楚地显示了薪酬,包括加班小时数和加班补偿级别。可能违反情况:•缺少工作时间记录、工作时间记录不正确或无工作时间记录。•对实际的工作(下班时间工作)时间不支付报酬。•加班超出准则中的规定。•不提供法定的休息日、节假日和休假。•不认可法定的用餐和休息时间。•工作时间记录设备受损。憀瀞澈祃邵弍蠊鐷浥哄翅鎇纵夣腭皪踝熓浺硾嘮纑錣粓靟罎鏥藎涗頍雰鸬瞪覤善腌喭菺眰偊愙璶聪攜驽彀垥霌仰瞒頽袃弌屶沦嫲耋倖靌舢擼鬐肩敭夥悯琎靣嚋孃溺夿瞁銚鮠麯螦扛鳲玄鹂纴艝积虺陣贏淵艽譀擦郼諢碠鶂鲤靟籺簌戺墡铵騉纛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