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一:2016年前三季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前三季度我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今年以来,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玉林市的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一、财政收支执行情况(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前三季度,全县组织完成财政收入80671万元,占年预算144000万元的56%,比上年同期增长72%。其中:上划中央两税收入6828万元,增长68%;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3230万元,下降338%;上划自治区四税完成4255万元,增长0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6358万元,增长11%。按征管部门分,国税部门完成12323万元,完成年预算的375%,下降68%;地税部门完成41943万元,完成年预算的592%,增长149%;财政部门完成26405万元,完成年预算的657%,增长33%。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6358万元中,税收收入39061万元,增长159%;非税收入27297万元,增长47%,非税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411%。篇二:中国:2016年财政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两会授权发布: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16年3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财政部各位代表: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一、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党中央、国务院牢牢把握发展大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改革,继续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增强。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一)落实全国人大预算决议情况。按照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经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一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配合完成了预算法修改工作,加快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印发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制定了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启动编制全国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制定了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比上年减少三分之一以上,革命老区、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增长%。二是税制改革有序推进。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将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在全国范围纳入试点。研究制订了消费税改革方案,完善了消费税政策。在全国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适用税率,同时清理规范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收费基金。配合全国人大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等立法工作。向全国人大报送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工作建议时间表。三是围绕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系统梳理了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调研分析国防、公共安全、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财政体制改革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出台了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制定了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按五大类重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推动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和组织管理方式转变;开展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完成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制定工作。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试点。积极支持司法、国企国资、金融等其他重要领域的改革。预算约束强化。认真执行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支出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财政赤字与年初预算相当。在规定时限内批复中央部门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事项和追加时限,减少部门预算调整。加快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下达进度,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由批准预算后90日内下达缩短为30日内下达。完善地方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及时督促支出进度慢的地区加快执行。加强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出台了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十条具体政策措施。全面清理和规范地方财政专户,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财政专户约万个。财政预算管理更加规范。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违法违规的优惠政策自2016年12月1日起一律停止执行,经过清理后保留的优惠政策以及今后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