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发包方编号:承包方编号:×××公司全厂监控系统供货及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业主):承包方(承包方):签订日期:2011年12月8日签约地:全厂监控系统工程供货及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甲方):(全称)承包人(乙方):(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全厂监控系统工程供货及施工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通用条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执行。1、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内容为准。:2、:::50套+1套系统预留接口3、:摄像机(含电源、立杆、支架、设备箱)、线缆、交换机、扩展柜、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后备电源、控制电脑(含智能网络键盘)、机柜、高清视频解码主机、电视控制台、液晶电视机、防雷及为系统稳定运行所需的附属装置等供货及安装,立杆基础、土方开挖及回填施工内容。。监控点分布在厂区内各重要监控位置共50个点,另加1个预贸点。门卫A和水泥中央控制室各设监控显示器1台。:监控系统及电视一般要求一天24小时,一年365天连续工作,系统设备具有可靠性、稳定性高等特点,以保证系统稳定可靠地运行。(费用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承包人不另收取设计费)。4、材料供货内容(详见附件2)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包工、包全部材料及施工(详见附件“附件2”)。6、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7、:30日(为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2011年12月15日。:2012年1月14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5)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4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如果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2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1)提前的时间。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8、,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成品、半成品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通用材料由乙方负责处理。,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9、:。: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等()。2)符合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预付款金额为万元整。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