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现代金融概论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现代金融概论》
课题组
第六章其他金融机构
信托机构
保险机构
证券机构
政策性金融机构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一节信托机构
信托的定义
信托的产生与发展
信托的种类
我国信托业
信托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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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是指财产的所有者(自然人或法人)为本人或他人
的利益,将其财产交与受托人,委托受托人根据一定的
目的对财产作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经营的一种经济行为。
信托投资公司也称信托公司,是以资金及其它财产为
信托标的,根据委托者的意愿,以受托人的身份管理及
运用信托资财的金融机构。
信托的产生与发展
虽然信托制度的发源可溯及古埃及的“遗嘱托孤”和古罗马的“信托遗赠”,但一般认为现代信托制度最早起源于13世纪英国的“尤斯”(USE)制度(第三者领有财产权并代其管理产业),信托业务以民事信托为主。到19世纪原始的民事信托逐渐被商事信托所替代,出现了经营信托业务的信托机构,信托业的功能在原始功能基础上又衍生出融通资金功能。到了20世纪初特别是7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经济金融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兴起,并适应金融创新,信托业务拓展到代理、见证、咨询、调查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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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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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信托目的不同
按信托内容划分
按信托关系建立方式
按委托人性质划分
按收益对象划分
按信托资产不同划分
担保、管理和处理信托
贸易信托与金融信托
任意信托与法定信托
法人信托与个人信托
私益信托与公益信托
资金、动产、不动产
及其他信托
我国的信托业
我国信托业在短暂的发展历史中,经历了五次整顿。第一次是1982年,针对当时基本建设规模过大、货币发行过多,国务院决定对信托投资业务进行清理。第二次是1985年,国务院针对1984年信贷失控、货币发行过多,要求银行停止办理信托贷款和信托业务,已办业务加以清理。第三次是1988年,为治理经济秩序,国务院做出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同年10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开始整顿信托公司。第四次是1993年,为治理金融系统存在的秩序混乱问题,为停止信托业将大量资金投向房地产业,人民银行开始全面清理系统内的信托投资公司。第五次是199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民银行《整顿信托投资公司方案》,第五次整顿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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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保险机构
保险的定义
保险的组织形式
保险公司的种类
保险公司的中介机构
我国的保险机构
保险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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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以社会互助的形式,对因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
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的一种方式。
保险公司:指依法成立的、专门经营各种保险业务的
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根据风险分散原理,将社会经济
生活中的个别风险,通过保险机制分散于多个经济主体,
以保险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
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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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保险公司
股份制保险公司
合作保险公司
由国家投资经营的保险公司;办理国家
强制保险或某种特殊保险
私人股份制保险公司;公私合股保险
公司(即由国家和私人共同投资经营)
也称互济公司,按其经营方式,可分
为摊收保费制和永久保险制等类型。
自保险公司
某些大企业集团,设立的旨在为
本系统内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
个人保险公司
以个人名义承保业务,
目前只有英国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