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東沙環礁國家公園海洋保護區法律制度演講者國立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所長陳荔彤2009年12月19日海洋法政──目錄一、序言二、東沙群島背景概述三、我國海洋資源保護法律制度四、東沙環礁國家公園法制建議五、結語一、序言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1992年《生物多樣性公約》對於海洋資源保護有所規範,並反映了海洋資源永續發展已成為人類共同的信念。東沙群島為我國領土之一部分,除南海戰略要衝外,並具有漁業資源培育和生態系統維護之重要價值,非生物資源亦蘊藏豐富。我國於2007年1月17日正式成立「東沙環礁國家公園」,並期向申請為世界遺產而努力。本文先介紹東沙環礁國家公園之背景概述,進而探討我國海洋資源保育法律制度,最後對於東沙環礁國家公園法制與實踐提出建議,作為未來相關法制與政策之參考。二、東沙群島背景概述1730年東沙群島正式納入中國版圖,1949年10月中華民國政府遷居台灣,並將東沙群島連同南沙群島劃歸高雄市管轄。1994年6月首度由海洋及生態學者登上東沙島進行南海生態環境調查。1999年5月東沙島正式隸屬高雄市旗津區,同時舉辦觀光試航活動。2007年1月17日,內政部依據《東沙環礁國家公園計畫》正式公告設立我國第一座海洋國家公園──「東沙環礁國家公園」,並於2007年10月4日,將東沙島納入高雄市成立的「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管轄。(一)歷史背景東沙群島位於北緯20度33分至21度10分,東經115度54分至116度57分之間,其由一連串礁盤組成,長約81浬,寬約16浬,海域面積廣達5000平方公里。群島包含3個珊瑚環礁,即:東沙環礁、南衛灘環礁及北衛灘環礁。東沙島並非火山基底上發育形成,而是附著在淺海區的冷泉碳酸岩上發育而成,依地質探測推斷,東沙島的形成至少需要百萬年以上的時間,且仍在持續增長中,屬非常珍貴的自然資產。(二)地理環境東沙群島地理位置示意圖://-sar/fig19_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