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
招标编号:LJZ2010(4)-1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龙泉市人民医院
编制单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备案单位:龙泉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
招标单位:龙泉市人民医院
编制单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备案单位:龙泉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日期: 年月日
目录
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总则
第三章投标内容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标定标
第七章授予合同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信部分
二、技术部分
三、商务部分
附件开标程序
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招标公告
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为54075㎡。
2、招标范围: 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浙江省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从2008年1月1日以来代理过公开招标且单项合同总造价在1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房地产项目、交通道路及市政工程),开标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代理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途径:
1、招标文件书面不记名获取:时间:2010年4月15日起,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0年4月15日起,网址:投标中心。
四、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交易席位费640元、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以上三项费用采用电汇的方式一次性交纳。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交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2、投标人应在2010年4月27日16:30时前交纳交易席位费、招标文件工本费和投标保证金(以到帐为准),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凭银行单据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款收据)。
开户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帐号:2010 0001 5301 603
五、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全数入围参加投标。
六、其他
1、拟任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不能同为一人。
2、拒绝公示期内被列入地市级及以上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志军电话:**********
曾金电话:0578-7261683
八、本公告发布的媒体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站。中心公示栏。
龙泉市人民医院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一
项目名称
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
招标联系人
周志军
电话
**********
招标方式
公开方式
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招标范围
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土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
投标人主要条件
1、浙江省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企业。
3、拟派项目负责人从2008年1月1日以来代理过公开招标且单项合同总造价在1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房地产项目、交通道路及市政工程)。
代理收费报价范围
按国家现行收费标准的60%-80%
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人民币伍仟元(不计利息)(交纳具体方法见招标文件)
交纳时间和方式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0年4月27日16:30时止
以电汇的方式交纳,以到帐为准。(凭银行单据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款收据)。
开户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帐号:2010 0001 5301 603 。
交易席位费
金额
按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有关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
投标文件份数
资信标部分正本1本,副本3本
技术标部分正本1本,副本3本
商务标部分正本1本,副本3本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至: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地址:龙泉市行政中心西楼(411室)
接收人:龙泉市人民医院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4月28日上午09:00时止
开标
时间:2010年4月28日上午09:00时
地点:龙泉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