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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推直选二次选举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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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基本程序、步骤及相关范文一(两次选举方式)仅供参考市直机关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基本程序和步骤一、筹备阶段   (一)成立换届选举公推直选领导小组。一般由本届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委员组成   (二)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公推直选的职位职数、任职资格条件、工作步骤、具体日程安排及组织领导等主要内容。将方案上报上级党(工)委审核备案(见范文1)。(三)提出换届请示。请示内容包括本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党员人数、本届委员会选举产生日期及届满日期,会议形式、会议时间及会期,新一届委员会成员的职数、任职条件和候选人推荐范围,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方式等内容。(职数设置:基层党委委员一般设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2名;纪委委员一般设3-5人,其中书记1名(一般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一般设3-7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不足7名党员的党支部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其具体职数设置在选举前,由基层党组织提出意见,按党组织管理权限和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施行。任职条件:包括党员组织关系、党龄、从事党务工作年限、行政级别、文化程度、年龄、政治思想素质、群众基础、近两年受党纪政纪处分情况等,具体任职条件可由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见范文2)(四)公布实施方案。新一届委员会委员职数、任职条件、构成要求和候选人推荐的范围和方法等内容经确定后,张榜公布3至5天。(五)做好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如发布通知、开展宣讲、张贴公告、编印宣传资料、发放公开信、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公推直选的目的意义、职位、职数、任职条件、推荐和选举办法步骤等,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参与公推直选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党员出席率和群众参与率。   (六)材料准备。包括:会议通知、党组织的工作报告、选票制作、选举办法草案、主持词等。   (七)会务准备。会场布置、横幅制作、投票箱、投票顺序、后勤工作等。   二、公推阶段(一)组织“公推”。推荐的方式为党组织推荐、党员和群众无记名推荐(也可以设定一定的要求,采取3名以上党员和群众联名推荐的方式,每名党员群众只限推荐一次)、党员自荐等三种方式。可以采取召开会议集中推荐投票、指定地点投票、流动票箱投票等形式组织公开推荐(可以以党支部为单位分散进行)。并根据党组织推荐、党员和群众无记名推荐(或3名以上党员和群众联名推荐)、党员个人自荐等三种不同渠道,分别填写《党组织推荐候选人表》(并经被推荐候选人签字确认,同时,加盖公章),《党员群众无记名推荐候选人登记表》(或《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候选人表》,由全体推荐人签名并经被推荐候选人签字确认),《党员个人自荐候选人表》(并由本人签名)。党组织推荐、每名党员群众推荐(或同3名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委员候选人名额一般不超过应选名额加20%的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额等额推荐或不超过应选名额加20%的差额比例。(见范文3)。(二)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人选。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此基础上确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经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认定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则取消该人选的初步人选资格,通知其本人并向推荐人说明情况。在资格审查的同时,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也可以根据推荐得票情况和处室、党支部、党小组的分布情况以及通过征求被推荐人的意愿来研究取舍初步人选,并将取舍理由向被淘汰的被推荐人说明)(三)开展民主测评,确定预备人选。组织党员对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既可以采取召开党员大会的形式统一进行,也可以按支部为单位分散进行,统一计票。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不得低于单位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测评结果必须向党员公布。(参加民主测评的每名党员赞成委员候选人人数不超过应选名额加20%的差额比例,赞成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数不超过应选名额加20%的差额比例或等额)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民主测评得票情况,经集体讨论,以不低于应选名额的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以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向党员和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5天。(书记和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可差额确定,也可等额确定。党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必须是该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见范文4、范文5)(四)上报考察批复。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将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上报上级党(工)委考察、审批,涉及到有职级的专职岗位人选,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见范文6)上级党(工)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并予批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上级党(工)委批复同意即成为委员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经上级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