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工作意见
为切实提高我市公证质量,维护公证工作的公信力和行业信誉,保证我市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全市公证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公证质量首位意识
公证质量的好坏,事关公证事业的兴衰存亡。尤其在当前全市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推进阶段,全体公证人员要清醒地认识到公证质量对于公证改革乃至整个公证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坚决克服以改革和业务开拓为借口,忽视公证质量,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放弃原则迁就当事人不正当要求的现象。要切实加强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教育,牢固树立“质量首位”的意识,严防公证质量事故的发生,自觉把好公证质量关,不断提高办证质量,使全市的公证质量稳步提高。
二、明确职责,真正落实公证质量管理责任
公证质量不仅是公证管理工作和公证业务工作的一项长期的、基本的内容,也是衡量司法行政工作好与差的主要标准之一。各司法局和各公证机构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明确职责,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处以及公证员在公证质量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在公证机构管理、公证人员执业管理以及公证处内部运行机制中充分体现公证质量管理的目标和要求。把公证质量管理与对公证机构、公证人员执业的各项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坚强有力的抓手。
公证质量管理的基础和关键在公证处,各地要结合公证行业的特点和公证业务的自身属性,在健全和完善现有公证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制度,把好办证程序。要坚持把公证质量作为考核和评价公证处、公证员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制定公证质量与公证人员的分配以及和公证机构负责人的考绩相挂钩的奖惩措施。在公证机构年度考核中,要突出办证质量这个重点,体现质量是效益的前提。
三、严肃纪律,加大公证质量检查监管力度
由于社会诚信建设不很完善,相关法律责任追究及管理机制相对滞后,文书、证件造假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大大增加了办理公证的质量隐患和执业风险。各司法局要加强所辖公证处公证质量的日常监管,经常对公证处的公证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督促公证处完善制度,落实措施,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责。各公证机构要严格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公证质量检查评定标准》等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