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我们在总结近几年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基本适用于各楼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推行工作。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停止使用。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弃或修改。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指合同书